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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面对即将到来的终审,我究竟应该如何办理?

面对即将到来的终审,我究竟应该如何办理? 本人涉及离婚案件,作为原告的我,已经是二次上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一审法院二次判决结果已经令我失望,如果不是因为考虑多原因,我就决定上诉了。但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同样不服判决,先行上诉了。上诉到常州中院后,法官通知双方去“谈话”。令我万分不解的是:主审法官既不认真核实双方的争议焦点,也不依据事实判别是非,而是一味地希望我作出让步,尽最大努力去满足上诉人的要求,即给予她经济补偿。令我想不通的是:我与上诉人均是第二次婚姻,婚前就签有“关于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约定(协议)”在先;在矛盾激化时,又有第三方代拟的“自愿离婚协议书”,此协议书完全可以印证前面协议的真实性。而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上诉人对金钱强烈的贪婪,欲壑难填,当我无法满足其要求时,平日就飞扬跋扈,以此来达到目的的她便丧心病狂地彻底闹翻(有我单位证明当时情形)。本是由于经济问题引起双方矛盾加剧、激化,可上诉人在上诉时,不仅闭口不谈这个核心问题,相反,却一口咬定是因为被上诉人喜新厌旧所造成的夫妻关系恶化。
  我一直以为:“事实是依据,法律是准绳”,法律只有在惩恶扬善过程之中才能体现公正,彰显正义,才能服众。面对上诉人的一面之词,二审法官置诸多事实书证于不顾,而一味反复地动员被上诉人作出让步,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个人的理由是:一、初审法院认定事实:即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可分割;二、被上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其间并无明显过错;三、在认定前两款的基础上,被上诉人在与上诉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只是应该酌情给予上诉人适当经济补偿。那么,法官为何反复地要被上诉人单方面妥协让步,来满足有明显过错的上诉人呢?因为这是终审,我既想尽快解除这段令人痛苦的婚姻,又不愿意违心地作出让步。面对此情,我实属无奈,不知如何办理,恳请张律师在百忙之中予以指点迷津,不胜感激!我愿意付给相应酬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junj……(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1-09-26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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