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搬运工,在7月份工作时不慎工伤,左脚砍断一根大脚筋,一直由公司出所有费用治疗。但是,由于该员工本身有肾病,之前有发作过,经其本人自费治疗之后基本控治,但在工伤住院其间,其肾病复发,并加重,经过几次转院,现在广州治疗,在其治疗肾病其间,单位出于人 道,已替其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但其病者的意愿是想让单位承担其所有的医疗费用。如果单位不支付,走法律途径的话,公司应负担其那些费用?
因店铺临时停业三个月,三个月后才可正常营业,停业期间员工处于停薪留职状态,现员工提出公司停业期间给其继续参险,为不流失优秀员工,公司现已答应.请问公司应如何约束员工到时能正常上班呢?如果现在给其停险,等其上班后给其补缴是否行得通呢?
1、公司之前不够正规,没有为工作多年的员工缴纳保险,现在想要一切都规范,要从新入职的员工就给上保险,可是现在存在过去工作多年的老员工一直没有上保险,这次怎么处理?如果工作之日起补偿,金额有些大,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既能安抚员工,又能节约成本,老板满意呢? 2、之前为少部分员工上过保险,可是也不正规,按工
(上海籍)员工已休完产假4个月,一直不来公司上班,公司应该对该员工如何处理?需要什么手续? 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的?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您好,想咨询你几个问题1.员工在该企业一呆就是差不多二十年,而今因年龄大,身体不好,企业以企业营运不好要求辞退该员工,对此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赔偿吗?(身体不好是因常年工作所致的职业病)又该如何赔偿呢,有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 2.因之前公司未给该员工购买保险,是后期才开始交的,故导致该员
你好,我是从事汽车行业的,我在售后配件库工作,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五月开始公司配件部发生调整,将原本归配件管理的部分精品独立成了精品部,并且成立了精品经理及相应员工,精品部有权力借出精品,但大部分精品仍归我们配件部管理。现由于精品部的成立给公司各部门带来不便,在8月底将其撤消,并在未通知配件
事故肇事者(甲) 事故受害者(乙) 乙方于今年某月某日在当地镇上某村小路边采摘金银花,当时随行的有乙方的丈夫与乙方一朋友,不料采摘至一个陡坡的路边时, 遇陡坡路上行来一辆三轮摩托车,将正在路边采摘金银花的乙方撞倒并压在车底,当时见状乙方的丈夫与朋友马上将其车推开见乙方半 昏迷状态,并马上叫车将
我于1999年毕业后一直在学校工作,现在因人身安全问题,想辞职,但不知道辞职后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我能不能那后来我这些年所交的这些钱。烦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关于摩托车和电瓶车相撞紧急求助我明天要去交警队处理谢谢所有的律师了
事情是这样的大前天晚上在南通市区南大街路9点30分左右我开车由北向南行驶到路口我右拐弯想上青年路的,但是没来的及从快车道拐弯,从慢车道拐的,干好一部电瓶车右南向北属于逆向行驶,然后我轻微撞到这个40岁的女的啦,当时我也没来的及打转向灯,(我手续保险齐全的)后来我帮他送到附属医院拍了片子,胸口没事只是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