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为可调价合同。后又签了3份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没有明确规格。我们报预算12万,建设方与我公司签订的补充合同为10万。请问,这种补充合同是否算固定总价合同? 如果补充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建设方为国债项目,审计单位以国债项目为理由,提出我方与建设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材料单价偏高,要扣除部分主材(设备)价款,是否合理?有何依据可以反驳??
我1999年在一家国有银行做临时工,2005年单位为了规避劳务纠纷就把我们转卖给了劳动局下属的劳务派遣公司,至今年2010年,我已经在这家银行连续工作了11年,(2008—2010)我们签订了两年,到今年12月20号我这个两年的合同到期,我想要求单位给跟我签订无固定合同是否可以,如果不行我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注:从头至今我
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土方工程量比实际施工中土方工程量小,我多干出来的工程量是否能拿到工程款
此项工程是土地平整工程,其中清单工程量比较小,但在实际工程中工程量是清单工程量的2倍,我想问一下多出的工程量能否给补偿,产生工程量出入较大的原因是:设计图纸中的原地面测量数据与实际出入较大,高程差别平均30cm,并且图纸在给出的桩号1000米只给了3-4点,点位密度小。
我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当我提出申请后,公司领导却让我与另一家兄弟公司签了固定期限合同。我现在很后悔,是否可以起诉原公司?
资讯中介夫妻俩人是否有资质贷款问题,中介表示无任何问题后。签订了居间协议。 那么,我想咨询的是,夫妻俩两人的情况详细告诉了中介方,那么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候,是否可添加补充协议,标明若银行无法贷款或者审批额度与约定额度相差5W,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卖房者需及时返
合同时按图纸确定10000米桩长,施工过程中,经设计变更为8000米桩长,根据结算依据10%以外的工程量按减少后的剩余工程量进行重新报价. 问题:减少后的剩余工程量到底如何计算? 新报的综合单价按什么标准执行?
签第四次劳动合同公司说给我签两年?如果签应该是签几年,是否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签第四次劳动合同应该签几年,没有签两年的合同吧,好像第一次是三年,第二次应该是5年的吧,是不是这样我不太确定。 公司却说给我签两年,只是人事的和我说了下,还没有给我合同,我在公司已经做了七年,签过三次劳动合同了,第一次2004.6签的,第二次签是2005.6-2008.6,第三次是2008.6-2011.6,现在签的是第四次,我想
我已经签了两次固定期合同了,第三次公司给的续签合同意向书是固定期的,此时我不愿意续签,合同到期后是否
我已经签了两次固定期合同了,第三次公司给的续签合同意向书是固定期的,此时我不愿意续签,合同到期后是否能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