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支架手术手术中发生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我父亲于今年7月24日公园遛弯时发生心梗,送往医院急救,做了心脏支架手术,放入一个支架,经过3天ICU观察及各项检查未出现不良症状于27日转入普通病房,并告知还有一处堵塞80%应该在放入一个支架,7月29日,做心脏支架手术时支架已放入后发生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医疗事故,如何获得赔偿,目前在医患调节中心调节,给我们初步的答复是医院有部分责任,主要是危险告知不完整,对手术危险处理不及时,手术时机选择不正确,但是,尚未给出具体赔付金额。我想知道我能获得的赔偿有哪些,还有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具体金额是多少?另外死亡赔偿金是否也要按责任大小按一定比例赔付。多谢!(北京 65周岁)
在一医疗事故案例中,由于医务人员过错导致患者怀了3个月的胎儿流产了,是否可以定为“导致患者死亡”?定为一级医疗事故? 问题补充:胎儿在情感上的逻辑应该算是生命,但在法律上是否定为人员死亡?如果算的话,那么在医院做的流产手术、死胎接生也要报告人员死亡?
尊敬的律师: 你好!我儿子(15个月)患有先天性腭裂二度,在一家医院做了腭裂修复手术。出院后第9天发现在腭部的修补缝合处裂开了一部分(小指甲那么大),那部分跟没手术的一样,且在该处的针线已经脱落不见。当我们找到院方主刀医生时,他说,“手术是把上腭两旁的肉割补到裂开处再缝合,是因为肉比较薄而再裂,只能等
我妈妈是2009年7月份不小心摔碎左锁骨,并在我们县的中医院进行了手术,当时医生说手术是比较成功的,但是7个月过去了,我妈妈一直感觉疼痛,后去别的医院进行检查,发现手术不成功,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而且需要截取腰骨上的骨头对锁骨进行修补,请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应该怎么处置?
患者因膝关节炎走路感到疼痛,但行动自如。思维正常,到某医院做膝关节手术,在手术中突发脑梗塞,下手术台至今二个月了,生命一直在濒临垂危,处在昏睡当中,没有丝毫的意识,靠吸氧和呼吸机维持生命的体征,大脑已经大面积死亡,现已花费大量的医疗费,人财两空,望专家帮助我,我应该怎么做。 谢谢。
做甲状腺手术时左喉反神经损伤,病例上注明了,但是右喉反神经割断,病例并没有注明,医生并不知情,五个月以后经耳鼻喉科鉴定,发现右喉反神经割断,造成双侧声带麻痹,无法恢复,终身残疾,无法劳动。
您好!我的一位朋友因为早期胃癌在当地县医院进行手术,但就在售后的当天下午死亡,院方对此并没有合力解释,家人希望用法律途径为逝者套一个说法,但我们也对法律没有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对具体的途径流程不了解,希望能够得到专家的帮助,在此代表家人感谢您的帮助,谢谢!望早日恢复!
一:走穴医生拿着该院的会诊邀请函做手术。二:手术记录首页的手术项目和手术记录被涂改。三:两家医院手术前超B报告中没有说明主动脉畸形,而手术记录中则记录有主动脉是畸形这项病症,并且做了手术。四:两家医院在手术前做的B超报告中没有记录主动脉返流,但在手术后多次住院中却发现主动脉重度返流并脱重。五:手术前B
患者排便后心脏破裂死亡,但在便前护士已做排便指导,但未写在特护记录上,该护士是否承担责任?
急性心梗患者做了冠造和临时起搏器手术,患者术后在监护室想排便,在其排便前护士已告知患者勿用力排便,患者排稀便后突发病情变化,立即予以抢救,最终患者因心脏破裂死亡。家属封存病历,不理解为什么排患者便后会死,故采取法律手段。我想问的是护士在其中有责任吗?因为护士只做了口头的排便指导,未记录在特护记录上,
A厂上班时间为两班倒,晚班上班时间为21点,员工小王从上班必经路段20;30分左右从出租屋出发,乘搭了一两摩托车,在路上因该辆摩托车逆向行驶导致和另一辆逆向行驶助理车撞车,后来正面又一辆正常行使的摩托车撞了上来,导致乘车人小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地点离A厂摩托车速度还有3分钟左右。但认定书下来却写明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