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10年2月份办的结婚证,而我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是九月份才领到的,但是我的土地使用权申请在08年的时候就已经向土地局申请了,土地证上也只有我的名字,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房产算不算婚后财产
2002年,我一家三口,想从柳州迁来南宁。当时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我的亲弟(南宁户口)没结婚,但他想买房。所以,为了能落户南宁,还有考虑小孩读书的问题。当时就请求我弟买房时用我的名字。让我们迁户口。我弟当时虽不太情愿,但出于兄弟之情他还是同意了。先是我父母住了几年,后来因为我的经济情况不太好,还为了小孩
2007年12月(结婚后),岳父那边暂时缺钱,我将10万(7.6万是我自己的,2.4万是老婆的)拿给他用,过了没几个月,大概2008年3月份,岳父名下有一套房产(当时大概20多万)说就当卖给我们了,目前那套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买卖合同,并且当时与岳你之间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书面合同,现在离婚后,夫妻之间房产如何分割?
姐夫于92年1月病逝,其父母先后去世,弟弟妹妹早已成家另过, 93年6月姐姐再婚,男方只身到姐姐家,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96年春在我们兄弟三人帮助下,把原来旧房子拆掉重新盖好,面积增加30平米,男方只是出力没出资金,新房证依然沿用原来姐夫的名字,明年可能面临着拆迁,男方儿子有争夺房产的迹象。男方曾经写过未出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新婚姻法下,这两种情况的房产归属问题: 1、婚前男方首付,房产证只写男方名字,婚后由男方父母还贷,如果首付、还贷各类票据齐全,婚姻破裂后房产是否完全归属男方所有? 2、婚前男方首付,房产证写男女双方名字,共同还款,婚姻破裂,房产是否完全平分,还是先剔除首付部分?
你好,我婚前有一套门面房,是公房,婚后我和我老公买下,如果离婚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有目前住房是以我的名义买下的,但贷款都是我交的,如果离婚是怎么分割住房
结婚三年,房子07年末办的贷款,我们是08年4月登记,房产证09年末登记成功,房产证注明(共同共有),房子首付资金他家借的,收礼钱直接他家扣下还了一部分钱,至今还没还完。现在闹婚变,请问对于这种情况下,房子有我的份吗?
2009年初结婚,婚前有共同购置住房,房产我俩人名字。现房价150W左右,代款30W. 有一孩子2周岁多。 婚后关系一直紧张,他多次家庭暴力,且有派出所的记录,他的股票与存款不明。 2011.5在淅江安吉购置个商铺20W左右,私自只写他妈一人名字,我已有他银行付款记录。 现我俩已感情完全破裂,我想通过法律一并上诉离婚。如
我是2010年8月领的结婚证,当天买的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依照现在的新婚姻法,是不是以后离婚房子就归老公一个人。当时买房的首付是双方各借一半付的。
本人24岁,父母2009年离婚,婚姻中有70平方米住房一套,离婚协议:我母亲自愿放弃所有财产,但今后无论我父亲是否在婚,房子父亲死后,都必须由我一人继承,如果我对父亲老后不赡养,视为自动放弃财产. 去年我父亲,经人介绍,认识一女人,就好上了,刚开始2个月这女人还算可以,后来发现这女人是个表里不一,挑拨离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