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关系,1986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村委会承包给该户2亩地,1994年甲乙离婚,甲到村里把乙的户口取消。但乙没有将自己的户口从派出所迁出。1999年第二轮承包,村委会承包给甲2亩地。2003年乙才到派出所从甲的户口本上将自己的户口迁出。现乙主张甲承包的2亩地有自己的1亩,请求甲返还。问:1、乙能不能取得1亩的承包经营权?为什么?
2、认定户的证据是以村里的登记为依据还是以派出所的记录为准?
现在村委会给甲出具证明是甲自己的土地,与乙无关,该证据是否有效?能不能依据该证据认定是甲自己承包?
因为村里要拆迁,现在牵扯出一些关于土地权属的问题。主要问题有这么几个: 1、1998年以前该农户有地,但因为农业税、农产品价值不高的问题抛荒逃税,2005年二轮土地承包完善时既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放弃承包权也没有办理延包手续,现在该农户想要回自己的地,请问该如何处理? 2、“承包人”不具有承包“资质”,如不是本集
我村一王姓农民诉称:在1985年土地小调整时,自己家的2亩地被村上收回去了,当时他家并无人口迁出或死亡。当时因不知情未根究,现在该咋办?该找那个部门?急,请您给予解答,谢谢!
我家有11亩地于99年未经村社、镇同意自己转让给别人耕种(有协议),后来村会计为了当时交公粮方便,给他过了户。二轮承包合同写的是他的名字,但我家不知道,我也没有向村社、镇提出书面申请我不种地了,他也未向村社、镇提出要种地。第二轮土地承包会计也没有问过我家是否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会计现在也能证明当时
1998年村里将两亩地承包给A,并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0年A弃耕将土地还给村里,但经营权证没有交给村里。后经村里重新分配将土地平均分配给我和另一户承包户B,但未发给承包权证,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义务都由我和B履行(即缴纳相应的土地承包费用“两上缴”。现该土地要被征用,A为了要取得土地征用收益,要将土地收回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问 ;你好 ,我父亲于二次承包时以户主分得10亩地 并起衬里发了土地证,今年我姑姑来要回她自己的一份,事情是这样的 ,1980年第一次承包土地以我祖父为户主分得土地6亩 [包括姑姑的],后因我姑姑1981年结婚后就由我父亲一直耕种,在1994年时因为要缴纳农业税等 ,她就没有参加二轮承包,二轮承包时我祖父以早在1987年就故
申请人:王坤、王少军 被申请人:张少华 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张少华、王少军、王坤为兄弟三人。一轮土地发包时,张少华分到5口人承包地,1983年张少华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土地交给王少军、王坤耕种,多年来无异。2008年县政务新区占地补偿被张少华领取,三方遂发生纠纷,2009年4月20日申请人王少军、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