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范围属于南宁市郊,我们村有一百多户人。政府征收部分土地,村里分为5个小队其中4个小队征收所得金归个人分配。而我们队有20户人15户要求征地所得金归小队所有,然后分配至个人,5户要求直接归个人所得。 问题1:小队队长有没有权利决定该征地金的分配权? 2:如果队里分配意见不统一有没有少数服从多数的说法?
申请人: 刘敏春;性别:男;出生年月日:1973-02-04;民族:汉族;籍贯:东北;工作单位:国家一级音乐学会会员,自由撰稿人;家庭住址:伊宁市西环路一巷89号;联系电话:8134848。 被控告人: 翟东伯,男,汉,年龄40岁左右,个体户,电话:不知,住址:察县果尔敏西街107号。翟双林,男汉,年龄40岁左右,个体户,电
在村子里有一块地,被火车站2期工程征用,被征用的土地经村子全体村民大会一致通过:“被征用的土地一切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均由土地使用获得。有两人种了树苗,是现在土地的使用者,而有4户人家说他们在1985年用过这块地,产生纠纷,怎么确定这个土地使用权是谁?征地费和安置费如何确定?谢谢帮助
事情大概是这样、8年前我的爷爷背着我家偷偷把4.8亩地承包给村里,村里承诺给我爷爷4.8亩地的超包地。并每年补偿300元。由于我爷爷前年去世找我爷爷的东西的时候发现了 这份合同 但是现在都已经八年了 即使村里给了5年的钱 自从我爷爷去世后的3年钱村里也没有支付。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合同是否有效。 还有就是现在村里把我
以前农村生产队分给我们的土地,里面还种了很多树在里面,但没有生产土地证,村里的干部在未经我们允许,我们也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土地卖给了别人,哪我们怎么办?能把土地要回来么?谢谢帮助。 怎么做?
你好,18年前,我父亲和朋友合买了6块地,委托于我的姑姑帮他们找到6个人【当时是一人一户】写他们的名字卖出去。当时姑姑让父亲写下一张欠条说是买出去一块地将得1000元,6块地就是6000元。其中一块地上是以我姐姐的名义办的【父亲说将来要留给姐姐的】,而另一块地呢,好像是因为那人死了不要这块地,【现在他的儿女说要
你好!我家是5兄弟,3个哥是同父不同母的,我妈和我爸结婚以后才生的我和我弟,那3个哥是已经分有土地了的,我2兄弟从小就和父母一起生活,我已经28岁了,父亲在2006年去世了,那3个哥就来分土地,我问我们能和他们3个哥分土地吗,以前是4个人的土地分了2个人的土地去了,他们对父母也不好,从来不管不问,生病也不理,也从没有得到过物质
1999年,队里地里调整,原来我家是7个人的地,由于当时劳动力少,想分3个人的地(不知道当时30年不变的政策),以前是5年一变,对会计说下回再分地时再分上,就按3个人的分了。现在,我想要回4个人的地,但现在队里的机动地已被抢占,我想咨询一下,如何要回4个人的地?
我家的土地在十几年前和隔壁家大妈调换(因为我家的土地少不好耕种只有0.55亩,所以就调换了,)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当时大妈家调换给我家的那0.55亩在3年前被修高铁占用了,要赔偿钱的(因为我父亲和大妈家是堂兄弟)当时大妈就找我父亲要调换回原来的那0.55亩,我父亲同意了,我家就有耕种那0.55亩,一转眼3年过去了,按道理
我家的土地在十几年前和隔壁家大妈调换(因为我家的土地少不好耕种只有0.55亩,所以就调换了,)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当时大妈家调换给我家的那0.55亩在3年前被修高铁占用了,要赔偿钱的(因为我父亲和大妈家是堂兄弟)当时大妈就找我父亲要调换回原来的那0.55亩,我父亲同意了,我家就耕种那原来的0.55亩,一转眼3年过去了,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