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范围属于南宁市郊。我们一个村有一百多户人政府征收土地,村里分为5个队其中4个队征地所得的钱直接归个人分配。而我们这个队却有人站出来要求征地所得的钱归小队所有,然后再按人数平分。这样就导致了地多人少的户主利益受损。这个队的人意见不统一分为2派。如果我坚决要求按个人分配征收土地所得的钱会不会行得通?
因家里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带来的强抢我公司财物算是刑事案件吗
家里人与其亲戚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家里人偶尔到我公司转转帮些小忙,我公司经济运转困难的时候也用过家里几万块钱。在这样的前提下,当事人在一个雨夜带着一伙人、并租赁了叉车和三轮货车到我公司强行拖走价值二十多万的产品和钢材,并在强行拖走货物的同时控制了厂区内人员的人身自由夺去了二人的手机。财物被抢去之后他还
我有单位,我帮朋友担保了十五万,朋友的老婆也是担保人之一,但是他们没还。债主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我们三个各承担五万借款,我已经把法院判决的五万还了。而我朋友和他老婆因为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还钱,但是法院现在要执行我十万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我该怎么办呢?法院能不能这样执行。他们执行有什么依据吗?需要再次判
我于2008年在某一房地产公司放款,利息为3分。周围的亲戚朋友看回报率高,也和我一起去放款,房地产公司给了我1%的中介费。现在房地产公司还不上大家的集资款,我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我没有给他们做担保,但是1%的中介费,我在收据上签名了。
我姐姐17周岁嫁到某个村!因为没到结婚年龄!结婚证也没有领!喜酒也没有办!下了点订礼!我们也收下了!因为都为姐姐着想吗?只要有个好的家怎么办抖无所谓!嫁到那边有3个月左右!那边的人经常虐待我姐姐!完全把她当苦工!整天劳动!经常施行暴力!我姐姐已经被打了几次!我们想不和他过了!请问他触及到什么法律!能告
我是09年1月1日结婚的,现在孩子14个月大,因为对生活产生很大的分歧,故想离婚,想知道现在离婚对女方有什么保障?男方名下有套3室1厅的房产,是当初他们家里征地国家分配的,孩子是不是2岁以内一般都归女方?
我是湖北黄冈市罗田县的一个普通农民,2008年政府对我们组外面的土地进行征收,负责征地协调的是我们村的村委会。当时我们组提出了两个要求,第一个是要为我们失地农民办理低保,第二个是在当时的规划图上,我们组外面将要修一条水泥路,我们要求在水泥路靠近村子的一侧,沿路每家划分一块地建房子。这两个要求村委会都答应
小李差小王20万,小李没钱还,这时小王介绍小唐借40万元钱给小李,条件是其中20万要直接打给小王算还款,后来成交,但小王没把借条还给小李,后来小王又以这借条到法院告小李,当时小李也打了40万借条给小唐,现在小唐要求小李还钱,但小李说他没受到小唐40万只有20万,小唐就把小李告上法庭,在法庭小李不但不还钱,还反告
借款人于十年前向被借款人借款3000元,还款时因借款人妻子不知道有借条,而未索要回借条,但是中间人写有收据一张,还有人证在场,现中间人已过世,被借款人手持借条到法院上诉要求借款人还款,这种情况借款人如何举证维护自己的权利?
土地征收民间纠纷: 征地范围属于南宁市郊,我们村有一百多户人。政府征收部分土地,村里分为5个小队其中4个小队征收所得金归个人分配。而我们队 有20户人15户要求征地所得金归小队所有,然后分配至个人,5户要求直接归个人所得。 问题1:小队队长有没有权利决定该征地金的分配权? 2:如果队里分配意见不统一有
征地范围属于南宁市郊,我们村有一百多户人。政府征收部分土地,村里分为5个小队其中4个小队征收所得金归个人分配。而我们队有20户人15户要求征地所得金归小队所有,然后分配至个人,5户要求直接归个人所得。 问题1:小队队长有没有权利决定该征地金的分配权? 2:如果队里分配意见不统一有没有少数服从多数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