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农村征地纠纷
农村征地纠纷 我是湖北黄冈市罗田县的一个普通农民,2008年政府对我们组外面的土地进行征收,负责征地协调的是我们村的村委会。当时我们组提出了两个要求,第一个是要为我们失地农民办理低保,第二个是在当时的规划图上,我们组外面将要修一条水泥路,我们要求在水泥路靠近村子的一侧,沿路每家划分一块地建房子。这两个要求村委会都答应了,我们就签字同意了他们的征地行为。但是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年时间,这两点要求一个都没有做到。我们去政府上访,政府给我们的回复是低保必须是人均耕地面积少于三分的才能办理;而划分宅基地的事情村委会给我们的承诺是不能算数的,而且那块答应划分给我们的土地在2008年已经被政府一起征收了,不再是我们小组的土地。村委会不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吗,他们代表政府答应我们的事情究竟能不能算数?我想咨询以下您,这件事情如果我们提出起诉,有胜诉的可能吗?如果有希望,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uchao……(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1-09-11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