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河堤,市林业中心有林权证.当时是村集体种的树,约定树卖了以后村里得三成,镇里得四成,市里得三成。十年前,树卖了以后,镇里根椐市政府发的水利部门的文件,为了河道安全,镇上把河堤收回。镇政府收回后,我家和镇政府定了承包合同,约定无树的部分我们承包,有树的部分树卖了以后地也给我们承包。我们除了租金,除了办所需证件的费用别的不需要出任何费用。十年过去了,树值钱了,现在市林业中心要求得到我们卖树钱的百分之三十。说镇上的百分之七十是租金,另外我们还要交给他们卖树款的百分之三十,让他们拿依据也拿不出来什么书面的合理的。说如果不给百分之三十就要说我们合同主体不合格。我这个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呢?合同是十年前定的,市林业中心也是知道的,树不值钱的时候不管,值钱了就要来分钱。2011年4月,也就是五个月前。又有部分当时集体种的树卖了,空出来的地我家也种上树了。当时林业中心的人也是知道的,林业中心下属单位镇副技站还去量了地的面积。这种行为能不能算对合同的追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二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我这种情况这个合同会不会被认无效合同?但是看了无效合同的法律认定又不合.最多算个 效力未定合同 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该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的规定,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类: (l)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如果是效力末定合同,那如果林业中心的下属部门去量地的行为算对合同的追认.我这个合同是不是有效合同? 麻烦大师解惑,谢谢
我现在主要是问林业中心十年前我们定合同的时候就知道已经租给我家了。就是今年4月原来集体种的树卖了,空出来的地也还是给我家种上树了,市林业中心下属单位 镇副技站还来人量了地的大小。如果他们不承认合同那不是就不让我家种树了。但是4月份还是让我家种了。 这些行为能不能说明是对我们和镇上定的承包合同的追认。。如果是对合同的追认。那我们和镇政府定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了。
原因1.开群众会没有通过(没有会议记录)。2.俩个小组长在合同中签了字并且押了指纹,也有90%以上的农户签了字,也押了指纹。但是有一些签字的不是户主。3.承包合同注明本合同一式三份,给了村委会一份,小组那份没有给。急…………..急……………..急……好心人…..好心人
我想某村委2002年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将集体所有的1000余亩荒山(实际内有部分有林地)拍卖与在外工作人员宋某经营,2006年县政府为其颁发林权使用证书。2009年 实施林权制度改革,村民代表以合同不规范.四至不清.拍卖荒山与实地不符为由要求将宋某部分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所有,乡政府因宋某持有林权证,未能作出决定,造成该
农村个人承包林地合同合法有效,林权证应该由谁交给个人,我应该到哪里去领,不给办怎么办?
农村个人承包林地合同合法有效,林权证应该由谁交给个人,我应该到哪里去领,不给办怎么办?
前年,我在村子里承包了一块地,期限24年。但是村长于2011年4月11日找到我妻子说,土地的一半已经承包给别人了,承包时间是4月8日。承包人与村长签合同的时间也是4月8日。让她签一份无偿转让合同(当时我不在家)。并且威胁我妻子说,如果不签的话,就把承包给我们的土地都收回去。妻子迫于无奈就签了。等我知道的时候妻子
我从一位老板那承包了一项餐厅的装修工程,当时那个老板口头上对我说:整个装修工程由我负责,还说实报实销,当时就没有签订合同,现在装修完工后要老板支付工款,老板说数目不清,对装修工款一拖再拖,我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装修工款? 在对装修工款里的数目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后,我们双方都到现场进行过测量,老板
我侄子今天属狗94年生的,还没满18周岁,,昨天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他的一位网友签订了租房协议,并写下了我的名字,,,租房子的人租金还没给我侄子,这份合同有效吗。。。
借据 今借现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还款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逾期不能按时归还自愿支付借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违约金,或自身所有财产归还此款。 借款人: 年 月 日 担保人承诺:我和我的家人(包括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
付款协议 江苏艾美丽特服饰有限公司与龙楷劳务有限公司对土方工程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江苏艾美丽特服饰有限公司2011年8月20号之前动工,则付清剩余尾款肆万陆千元整,{由龙楷劳务有限公司完成收尾工程} 如8月20号之前未动工付款,则付清剩余尾款玖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