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个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是多少?还是过去十二个月实际到手的工资平均数呢?还是底薪?
关于工资不给发放和公司解聘不签劳运合及不交社会保险补偿金问题
我7月1号进入公司,然后7-8月工资到9月底才发,严重违反劳运法。在公司里做的都是很杂的工作,跟自己当时进来应聘的职位不相干,其中登收支账本,但是每天的凭据都经理或老板收起来了,都不在我这,再者有很多个人插手现在老板讲账对不上,全找我一个人,不给我工资,我觉得很不合理,我根本无法取证是我的错,再说了,现在
我于2008年3月入职,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到2009年6月此期间也未发工资,于2010年11月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可否主张补发2008年到2009年5月此期间的双倍工资,谢谢!
怎么快速的拿到补偿啊!因为拖欠工资问题与领导吵了几句,被开了!
我很急,现在没有工作了,呆一天要多花一分钱,老婆快生了,请律师说要很长的时间!几个月,怎么办啊!那个公司是国家机关,明知道有关规定,就是不给你钱,拖死你,怎么办!我现在快没钱了!公司是《坪山新区大工业区保安服务公司》坪山公安分局直管的分公司!
我在广东佛冈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是合同工,07年3月到2011年5月,现在单位不续签,开始单位说没有补偿,后来我去当地劳动局反应,单位才说补三个半月工资,是按底薪来补偿,我底新才六百多元,单位这样的补偿合理吗?单位说按规定事业单位是底薪,不包括津贴补贴等等。但我看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不是这样规定
提问内容: 去年11月份出差的时候出了工伤,(原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今年3月份到期)因为工伤的事情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给我一份通知讲暂时不签劳动合同等),而今工伤已经认定,并作伤残鉴定为6级。以前是做业务工作工资主要靠提成,现在公司只给付最低的保障工资;这种情况下,(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如果刚入职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协议上写明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存在,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应该作为主体存在的劳动合同一直没有和我签,入职已经4个多月了,这种情况下申请仲裁,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补偿双倍工资可以吗?还是签了保密协议也算签合同了,不能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