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下午4点左右,我岳母(54岁)带着5个月大的宝宝在家。一对30多岁的夫妻打电话给其弟弟确认我家只有一个老人带着小孩在家的情况下,冲到我家,进门就将老人推倒在地,老人当时抱着5个月大的小孩。老人倒地后,该男子用脚踩着老人不让老人起来,其妻子进屋将电脑、婴儿床、花瓶等都砸了。与此同时该男子还用脚在老人的小肚子和下身跺了好几脚直至大约两分钟左右的时间才松开,老人从地上爬起来躲到一个客卧室里,该女子又冲到房间里进行谩骂,老人担心孩子受到再次惊讶,抱着小孩躲到主卧室,该女子冲到卫生间打砸。此期间,老人打电话向我求救,该女子又和其夫进入主卧室,将老人手机砸掉,并且打砸电视、风扇、花瓶等物,与此同时该男子拳打老人眼睛和头部将老人打倒在地,并且两夫妻对老人踢了二三十脚。而后护着小孩的老人勉强爬起来以后,该女子又从客厅地上拿着一双拖鞋击打老人脸部和头部。之后拿了我们一台笔记本电脑离开。随后我们赶到家里报了110,该夫妻于今日被传唤到派出所,因为中间的时间差,他们串了口供,失口否认男子动手打人,并且诬陷老人打她,并且在医院装了一个脖套假装说自己也受伤了。派出所晚上安排协调,对方态度嚣张,在调解室耍无赖并威胁我们。因为对方串供,并且隐瞒事实,现在派出所只扣留了他们8个小时左右(包括录口供的时间),现在他们逍遥法外。对于这种没有人性殴打老人和5个月大的宝宝的人,请问各位律师朋友,我们能够用什么样的办法维护我们的利益将他们绳之以法。对方有预谋的打听家里只有老人和5个月大的宝宝然后上门进行蓄意殴打,这个能构成什么罪名吗?如果有好的建议,恳请联系我们,必定重谢!我们只乞求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相信任何一个有正义良知的人都会唾弃这种没有人性的人。
家里安装燃气管道,来了几个安装燃气热水器的人。 家里父母不知道怎么的,就忽然要把电热水器换成燃气的了。 跟着下午就来人动工安装了。 当时我就觉得那热水器应该比市场价格偏高,网上搜一下没有搜到价格。 一个小时候安装完毕了。安装的人拿了收据(没发票可以提供),一共是1580元。于是我父母支付了这笔费用。 刚
律师您好:我朋友甲为单身女,打工中遇到一男的,言谈中了解到此人为离婚单身,两人交往,男人称我朋友要愿意给他生一小孩,那么就给我朋友一定金额的费用,不用结婚,可后来事实并未如此,交往一年多,其男人并未给我朋友花一分钱,平时开销都是我朋友一人承担,更可气的是此人平时限制我朋友的人身自由,不让跟外界有联系
起因:我们小区是错层阳台。从去年开始,物业管理委员会请来装修队帮助搭建阳台,原则是自愿,楼上下自己协调,物业不管的原则。我们考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就拒绝楼上搭建阳台的请求,从此,楼上对我家屡屡侵犯,开始是泼脏水,扔杂物垃圾,到现在是天天穿高跟鞋来回走动,或者故意搞出很大的声响,不论白天和晚上,只要
問下哦,我有套房子現在借在外面,租期2年,現在過了5個月,同時房子這個月我已經賣了。賣之前跟房客說過,他提出再給他借一套,是否可視為他放棄優先購買權?今天去跟房客談,他要求我陪接下來19個月房租的50%作為違約金,一共8000多,同時出搬家費2600,並且還給他雙倍押金。他這個要求合理嗎?租賃合同上寫的是我提出收
我在一家公司里做业务员,当时说好做成一笔生意就有提成,结果我做成了一笔,经理说年末才发呢,现在我家里遇到了问题,我只能辞职,还差两个月就过年了,可是经理说那个提成不能给我.我们并没有签什么合同,想想真是够亏损的,可是我们新毕业的有什么办法呢,找工作太难了,当初,有个地方要我们就不错了, 还敢提什么合同的事?可是就这
本公司之前是国有,在98年改制之后转为私有企业。之前有员工在公司有3万元的股份,且该员工尚欠公司10万元的货款,改制后该员工离开企业。但是如今要来公司取走这3万元,请问是否有溯及力?如果有的话,公司是否也可以索要当初的10万元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