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受一家网吧,但是接受之后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是另一方面,此地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以通过所谓“变更法人”进行该证的过户。我们的合同上写着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此证件,请问现在这个合同是不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条,是不是属于无效合同。
合伙纠纷闹上法院,法院未下判决,要求先转让店面,本来就舍不得,那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两人合伙出同样的钱,由乙方经营,前三个月每月经营方给合伙人提供现金流水月表一份,在第六月时,合伙人以账目不清为由,要算清账面,强行关闭店面,不许经营,经营方不得已,天真的认为合伙人会真的算清账目然后再开店,然而不是
一套公房,即教师公寓公房,当时分配房子时候甲教师 ,问题补充:出资7000,对于学校不交租金,甲教师也不向学校要求利息。学校将住房使用权交付甲教师,并留下“借资”字据。之后,甲教师在校外购置一套房子,于是将校内的公房与校内乙教师协商如下:乙教师交付7000元给甲教师,甲教师将原学校出具字据与住房钥匙交付乙教
海域使用权证书第3页有个批准使用终止日期还有1年就到期了。但是使用权法人和当地政府签了一个承包合同还有13年时间,问一下如果想买下这片海手续应该怎么走?保险不?使用权法人是不是在骗钱。求解
律师您好! 我想和你们反映一个问题,我在2010年9月底的时候因为要去广西做生意,那时候在合肥办了一个中国电信宽带上网业务,因为签了两年协议,我要去注销的话要赔设备费用900多元钱,那时候我觉得这样的话有点划不来,就问问我身边的朋友有没有需要宽带的,我转给他们,这样这个宽带号可以继续使用下去,而不需缴纳违约
我在射洪转让了一家门面,是在董转的头上转过来的,转让费3万元。但他不是房东,租房合同是他和房东签的,租赁日期为:2010.03.20-2013.03.20 我是2011年3月20日转过来的。我和他私下写了份转让协议。他们的合同上写未经房东同意不能私下转让,否则房东有权收回门面。当时我们不知道不能转让出去。我现在不想在这里开了。请
今天3月份与一个转让网吧老板签订了网吧转让合同,现在经营场地出了问题,现在无法经营了,想问问有关的律师咨询下,我们这份网吧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有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请问这属于效力性规定,还是属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呢。
日前接受一家网吧,但是接受之后发现国家有明文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严禁转让,而合同上写着转让方必须负责将此证过户给受让方,请问这样的合同生效么?
今天6月底 我从林小姐手中7万转来一间店铺。经房东同意但是并未与房东签署合同 过了2个多月 房东找我去商量说有将店铺转让出去的想法。合同上是答应做满一年。答应我做也是做一年。我和房东商量我也想将店铺转让出去 房东同意的。之后我把店铺6万转让给了陈小姐。谁知道昨天陈小姐打电话来说房东要将店铺马上收回去。 因为
今年6月底 A从林小姐手中7万转来一间店铺。经房东同意但是并未与房东签署合同 过了2个多月 房东找A去商量说有将店铺转让出去的想法。合同上是答应做满一年。答应A做也是做一年。A和房东商量我也想将店铺转让出去 房东同意的。之后A把店铺转让给了陈小姐。谁知道昨天陈小姐打电话来说房东要将店铺马上收回去。 因为合同上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