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24日已经离职,由于公司每月的发款日分上半月和下半月两次,所以以分发两次工资为由,八月份的工资要在9月20日左右拿到,现已经9月24日,公司回复还没有结算八月份下半月的补贴,称在职人员什么时候拿到,我才能什么时候拿到!我的合同上写乙方在离职之后,甲方必须在十五日之内结清所有款项!公司这样的拖欠行为算不算违法?请问权益该怎样维护? 先谢谢各位~~~
我是今年2月份在那家公司做事,由于个人事情5月份离职,离职时还是在试用期,在3月份得时候签了一个单,预付款的提成4月份已经拿到,尾款的话至少明年公司才能收到,公司和客户签的合同上讲的是如果公司没有完成合同,回把大部分的款项退还企业,现在五月份半个月的工资公司没有给,给我的理由说先冻结,原因是如果我签的那
临时工未签订用工合同,也未提前约定发放工资的具体时间,工厂只规定每周三下午15:30到16:00可以去领工资。(工厂以每月25号到次月26号为一个工作月来计算工资) 请问:1. 4月26日至5月25日的工资,过多长时间不发可视为工厂拖欠工资? 2. 如果到了可视为拖欠工资的时间,工厂以不良品未返工完为由为
我朋友是开出租车的,他和老板签了半年的合同,开了两个月的出租车,两个月后老板不用他开了,又重新找了个人开,其中老板欠他2000元,老板答应在他走之后一两天就给他这笔钱,但是过了三个月了还不给,他找老板要钱,老板总是说在外地,每次都找不见人,时间长了,你要再要钱的时候,人家就骂你了,请问这该怎么解决?
我朋友到工地上工作,首先是没有签合约的,但是老板找了个担保人,第一个月能拿到工资,但是担保人遇到意外,死亡了,之后从第二个月开始就没有收到工资,直到现在,那个老板拖欠我朋友3个月工资。
我在公司休假一个月的时候像公司提出离职,并且当月我还从7月1号到8号在上班,9号开始放假。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说如果现在离职就发到8号的工资并且不给休假。如果晚一个月休假的话就要继续帮他做一个月的事并且还要扣除一般的项目款。我们的项目款是下半年发上半年的,相当于一个奖金吧!
我以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公司提前离职,是7月6日提出,并表明我将于8月10日离职。可是7月15日是我们平时发工资的日子,有时会迟两天,今天7月17日傍晚主管却跟我说公司不打算给我6月份的工资,我当时就应主管那我周三就不去上班了。(我们周一周二放假)。因为之前签合同时,里面有写没做满时间走人,要赔偿公司两千元培训费。
你好!各位律师,6月12有一批高三的经中介介绍去了广州的一家厂做暑假工,因为很多同学受不住,做了一个星期就全部辞职了,办理好了全部离职手续,但是厂家却说要等到7月20号才能结算工资,然后就各自回家,等到了7月20号还在厂做的暑假工都拿了工资,却唯独做了一个星期这批没有结算,就用各种理由说还没有整理出资料(理由
我们是二月份来到江苏淮安涟水县名叫帝景蓝湾小区三期工程项目来做工的,合同跟我们签的说工程到四层就付款给我们,但现在已过去一个月了,一分钱也没给我们,而且因为开发商及承包商资金不足,工地断断续续停工,现在更是停工一个月了我们来了半年了,我们实在无法等下去,但承包商始终不出面解决,我们都是安徽过去的,在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爸爸在我叔的公司工作,工作是比较核心的,工作地点是印尼(我们都是中国人),我叔也就是老板,我们已经工作2年多了,但还未结到工资,我们的护照上面2年多时间都是用商务签证,一直没有办理工作签证,我们之间没有合同,但我这边有所有员工名单,还有部分员工的联系方式. 公司的所有文件在我电脑中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