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90年代初福利分的房,是使用权,一直没购买产权,今年想购买产权,单位说不卖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该单位吗?
九四年我父亲退休后,我接了班到了单位。父亲 除户口迁回老家外,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等各项福利还都在原单位。父亲原来在单位时有一间住房,我来后一直由我居住。去年这间房也被拆掉了,我一直在外租房,当时单位领导也承诺以后单位分房时,我和父亲各能购买一套。今年单位分房,刚开始说是我和父亲各能购买一套,后来又说是
婚后买了老公单位的福利分房,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我怕老公在外面有什么事影响到房子,不离婚要怎样就可以归我一个人的所有权?
老师您好,当事人于2007年在公司政策允许下购买了一套福利房,并签订了按揭购房合同等相关手续,不久又按公司要求补签5年内不能买卖的补充协议(经适房协议),之后公司一直扣押绿本产权证原件,只将复印件交与当事人。2011年初,当事人与银行结清全部按揭款项。7月,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决定离职。翻找了之前的所有文件,
我是马鞍山市建二公司职工,97年买断工龄,但还是住在单位的宿室楼里,之前也没有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因现在工作离宿室太远,我搬了出来,但家具还在里面,现在宿室楼拆迁,一直住在里面的分到房子【大约80平米左右,个人交16万】,不分给我房子的原因就 是我已搬出去了,经过一个月的交涉,公司同意给我房子,【80平方左
一起治安案件中,行为人甲、乙丙(三人属亲属关系)到派出所了解甲的爱人被打一事的情况,到达派出所后,三人不听民警解释,同时辱骂值班民警,民警用摄像机摄像,乙动手殴打值班民警,丙动手将摄像民警的摄像机打落在地,甲一直在骂。处理该案时,民警产生争议:一种认为三人的行为适用《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