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害后,只有病历和月费单据,没有法医鉴定,能否通过诉讼索赔?有人说: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必须有法医鉴定书才能打官司,是这样吗?请律师给说一下,不胜感激。
本人是农民,十天前被本村村民酒后打了右脸部一拳,后颈部三拳,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本人医疗费花了三千余元。 请问我应该如何向打人者索赔?谢谢!
各位好,我想咨询个问题。 去年十二月 一位顾客在我们店里做一个东西,因为工作过程中我们是电脑自动操控机器,顾客因为急要 在机器旁把手伸到机器上,导致左手划伤,立即上医院缝了十针(当时他说事属他自己的过错,不要我们负责) 过了一个星期他来索要医疗费用,漫天要价,我们没答应。再过半个月他来要医药费、
受害人是一位年高60的老百姓,因去其他县打林业调山证,结果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打的两根肋骨断裂,脚全部经肿现住院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出院。
2011年7月14日我父亲被殴打致: 1:左眼眉梢伤,缝合一针,现留有一长约两厘米的疤痕; 2:肋骨折了两根,伤一根。折了的肋骨扎到肺部;但是进行拍片时疼得差点昏过去; 3:右手小手指从根折了; 由于扎到肺,造成肺气肿,呼吸有些困难,但是经法医鉴定说是轻伤;由于家里一直是父亲养鸡种菜棚,其他
我本人今年40岁,2009年5月经扬州苏北医院检查确诊患有鼻咽癌,经放化疗后有所好转。于2009年8月出院,在家进行中药辅助治疗,我的家属今年38岁,在2011年3月被他人撞击,造成她4根肋骨骨折,胸骨骨折、左侧桡骨骨折,血气胸。经扬州苏北医院治疗,于4月出院。根据出院医嘱,肇事者已赔偿她4个月误工费、治疗费等费用。我本
我本人今年40岁,2009年5月经扬州苏北医院检查确诊患有鼻咽癌,经放化疗后有所好转。于2009年8月出院,在家进行中药辅助治疗,我的家属今年38岁,在2011年3月被他人撞击,造成她4根肋骨骨折,胸骨骨折、左侧桡骨骨折,血气胸。经扬州苏北医院治疗,于4月出院。根据出院医嘱,肇事者已赔偿她4个月误工费、治疗费等费用。我本
张某有六间旧房需要拆除,以1500元价款发包给刘某,无书面承包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承包。刘某承包后召集徐某等10人实施拆除工程,商定待完工后,张某将工钱支付给刘某,再由刘某发放给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徐某被歪倒的墙体砸伤,花去医疗费8万余元。请问:徐某的伤害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刘某是否应具备相应的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