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为担保担保,已和原告经过几次商量,定下来了方案,但被告因为开庭那天有重要的活动要参加,可否在开庭前面一二天到法院,要求安协商好的方案,让法院出个调解书啊? 注明:调解书还是必要的,因为调解后,可以向借款人追要,不希望与借款人是朋友,到时候反而说不清
一起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于原告在法院未判决前已搬离原居住地,法院传票无法送达,电话也联系不通,所以法院称联系不到,原告未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方早已提出反诉,可以要求法院缺席判决吗?法官给被告方的意见是,撤诉算了.反正法院也没收你们反诉的费用.怎么理解,作为反诉被告可以要求法院缺席判决吗? 问题补充:另
我是遇到租赁合同的问题后在法院立案了,然后法院也下了调解书但马上就到还款日期了但被告又声称没钱给付,我该怎么办?我国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是如何的?
甲乙双方因担保纠纷引起口角,后来乙先动手打甲,双方发生互殴,乙将甲中指咬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甲将乙门牙打掉。后甲将乙以伤害罪自诉到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乙赔偿甲6千元人民币,甲不再追究乙刑事责任。调解生效后,乙又以甲打掉其门牙为由,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赔偿其医药费2千元人民币,请问轻微伤
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没有写明诉讼情况,并隐去前代理人存在,以暗涌原告起诉书的说法,是否合法有效?
尊敬的律师好,我因为房屋被无证无照的黑开发商暴力非法强拆,并且有当众殴打侮辱被拆迁人的情节,由于法院是违规受理该案,(法发[1992]38号和法释[2005]9号)我先是要求法院不予受理,未果,不得已去额头应诉,答辩状又提出驳回起诉,也不给于回答,无奈一直进行下去,我只准备了两份答辩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
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没有写明诉讼审理争辩情况,并隐去前代理人存在,仍沿用原告起诉书的说法,是否合法有
尊敬的律师好,我因为房屋被无证无照的黑开发商暴力非法强拆,并且有当众殴打侮辱被拆迁人的情节,由于法院是违规受理该案,(法发[1992]38号和法释[2005]9号)我先是要求法院不予受理,未果,不得已去法庭应诉,答辩状又提出驳回起诉,也不给于回答,无奈一直进行下去,我只准备了两份答辩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
我父亲退休后替一个亲戚管理车队。更换轮胎都在一家轮胎店,开始时现钱,后来改为签单。每次司机换轮胎除了司机签名外还得我父亲签名确认。后来父亲因年事高便不做了。后来因老板(我家那个亲戚)有一部分轮胎钱没给,因为当初的签名里只有我父亲和司机,轮胎店就告了我父亲,其实轮胎店也知道我父亲只是打工而已。而我父亲
我有一位亲戚可能被要求分摊他老母的医药费,可他本人收入很低,仅可维持家庭日常生活。他又没有其它资产、房产、存款或金融资产。但他曾买过20万元的分红养老保险,但要到他74岁时才到期。如果此事诉诸法院,法院可否判决强制他退保,以退保金去支付老母的医药费。
可否请求法院于庭审前先参考我在诉状中详细陈述的理由调解被告间的亲属关系,让他们消除隔阂心甘情愿地归还我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