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门面(经营者为我的名字),交由我一朋友管理。朋友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欲转让门面,并与一商人签订初步协议,并收取订金5000元(未约定违约责任)。事后,朋友才告知我情况,我很气愤,绝不愿转让门面,且不承认协议,要求朋友退还对方订金。但对方拒不接受,且不同意朋友提出的双倍赔偿条件,并一定要门面,且要控告朋友诈骗罪。请问朋友是否构成犯罪,我该怎样维权,朋友该怎么办?
我现在租了一个门面准备在那买自行车,现在我和以前的承租人签了房屋转让合同并交付了10000元得转让金,现在我和房东签租赁和同时发现,以前的承租人并没有转让权而且我接受之后任然没有转让权,那我的转让费不是白给了吗?我现在该怎么办呀,我还有权利收回我的转让金吗?
今年六月份,我在他人手中租赁一临街门面房(此人是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也就是讲我属于二手转租,与第一租赁人签订了一年的协议,但我租他的门面的时候他说他是原始房东,他和原始房东的租赁在今年7月1号就到期了,现在原始房东告诉我他想收回门面或者加租,但我感觉我上当受骗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力
三年前,某单位修集资楼,有该单位职工对外转让购置权,经人介绍签订了转让协议,一次性交清了转让费,约定房款我出,房屋归属永远归我。如今,我交清了房款,转让人以房价上涨为由再次要钱,未果。在此情况下转让人拿出单位与职工关于集资楼内部约定,“三年内不得转让的协议”,不交还房屋,请问:他们单位与职工这样的约
你好, 我于2009年10月我以9000元转让费从乙方手里接手一个门面,并交纳押金1000元,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还与二手房东签了转让合同;且在原合同上房东把承租方变更给我的名字,三方都签了字。的近期有事需转让,房东又不同意转让了,由于没有经验在于房东签订的接续合同上是不得对该门面进行转租。请问此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房屋租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13·14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租期2年. 二,乙方付给甲方1年租金2万元整,两年后,房东有权收回房屋。第二年房租随市场情况而变。
我于2008年8月在拉萨凯信装饰城租下一店面做生意,签订三年合同并交完了三年的租金(租期至2011年8月底).因回内地,2010年12月转让店面给乙方经营(所剩余租金约55000元.另有交凯信商场保证金10000元.实际转让给乙方金额总共为53000元).并与乙方及凯信商场方负责人三方一起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但是2010年底拉萨凯信装饰城因故改
我和某人签订了《住房转让协议》约定我购买其单位职工集资建盖的经济适用住房,并交给某人14万元用于其向单位交款。当时《协议》中约定如果某人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承担30万元罚款。现某人称该住房不能购买了,欲退回当时交款的14万元,请问构不构成合同诈骗,30万元罚款有没有追索的可能。 当时交款14万元是真实的,不能购
我于2011年8月26日花了3.5万从王某手上接手一件门面,该门面还有1年零4个月到期,但是租金还剩4个月,因为王某与房东签定的是三年合同,房租每年缴一次,该门面房东与王某签定的合同规定不允许转让,并且只能经营空调,电器(注:王某接手后一直经营空调,电器生意),我与王某谈合同的时候,王某也告诉我了,但是他对我说,我和他私下对房
我在董XX名下转来一门面,转让费是28800元,当时付于20000剩下的在半年后付清,他与房东的合同时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前他答应给我们续签下一年合同,且他并没有通知房东已将门面转让给我们,现在房东不答应续签下一年合同给董XX,我们是否有权不付于剩下的8800元,并要求退还转让费
前两天我转让了一间面门,当时我没有看到他和房东的合同,也没见到房东本人,只因我们是朋友所以,在这之前我俩就签了一个简单的合同,我就把包含租金三个月,店内所有物品一次性合计所有金额5万元给了他,可是在我接手第二天早上房东就对我说这个店你到时候转让给别人不可以收转让费,而且合同到期我收回房子你不可以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