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朋友10万,口头约定月息3分,现朋友不还钱,还欠两个月利息,请问法院只保护10万本金吗?欠的利息怎么办?
还款规定日期为1998年底的借款14000元(有借据),到期限后欠款人无力偿还,2001年私下只抵押给了价值2千多元的物品(未抽回原始借据,也未给其出具其他凭据,未诉讼),其后一直没有追要欠款,请问现在可以通过法律继续追讨借款吗?(现在已有偿还能力)
当事人08年从李某处借了5万块钱,说好利息为8分,一个月是4000块钱利息,由于当事人年龄小,无偿还能力,并且是瞒着父母借的,所以其父母在几个月之后被要帐上门就替他偿还了5万块钱,并收回欠条。之后李某又找到当事人说还有一个月的利息没还,叫当事人偿还4000块利息,当事人无钱偿还此利息,李某就叫当事人又写了张2万块
小李差小王20万,小李没钱还,这时小王介绍小唐借40万元钱给小李,条件是其中20万要直接打给小王算还款,后来成交,但小王没把借条还给小李,后来小王又以这借条到法院告小李,当时小李也打了40万借条给小唐,现在小唐要求小李还钱,但小李说他没受到小唐40万只有20万,小唐就把小李告上法庭,在法庭小李不但不还钱,还反告
我于今年5月1日在贷款公司借贷2万元。实际给我万元。每月利息1600元。可9月他们找我,逼迫我写下了万元和20万元的合同。我那有那么多钱啊。我想问一下,我的问题能付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办?
借款人于十年前向被借款人借款3000元,还款时因借款人妻子不知道有借条,而未索要回借条,但是中间人写有收据一张,还有人证在场,现中间人已过世,被借款人手持借条到法院上诉要求借款人还款,这种情况借款人如何举证维护自己的权利?
借款人于十年前向被借款人借款3000元,还款时因借款人妻子不知道有借条,而未索要回借条,但是中间人写有收据一张,还有人证在场,现中间人已过世,被借款人手持借条到法院上诉要求借款人还款,这种情况借款人如何举证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帮朋友担保民间借贷期限是两个月,2009年2月到来4月,后来朋友告之我已还款,但现在朋友说他那钱没有还,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是这样的话,我需不需要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