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来自江西的打工仔,现在在江苏常熟一家机械厂工作,前几天出工伤了,是左脚第二趾骨折,已做内固定手术,请问这能评几级,能赔付多少钱,我的基本工资是一千二,月平均工资只有两千五左右,是接绩效算工资的。
我一年前鉴定十级(面部5厘米,鼻梁2厘米)今天去级别数复议结果是(面部5厘米,宽0.5,深0.1鼻梁恢复较好)请问这样能鉴定上级别吗? 还有不算鼻梁上的伤公平吗?
我于2008年在工厂发生工伤,造成右尺骨、桡骨中段和右肱骨下段骨折,当时由于和老板关系好没让他赔,现在过了工伤认定期限,老板让我做伤残级别鉴定,鉴定机构按照车祸处理给我鉴定为9级,请问级别是否比工伤低了呢?如果是做工伤鉴定能高些吗?
我以头外伤,右膝外伤,精神障碍,被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在工伤鉴定时没有级别
我单位鉴定前给报,因为没有鉴定上级别,以后不给报,,我在鉴定时,手无力,经常头晕,没劲,阵发性精神障碍,紧张不会表述,鉴定时在精神病院住院的病历忘交了,没有级别,能重鉴定不,
工伤鉴定标准分十级,第十级中的14条说: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我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只要有骨折存在,最低就可评为十级伤残,律师,我这样理解对吗?
我在工作期间、被机器打烂了食指和中指、后经过治疗再植了食指和中指、但是很细还不能动,因为手指没有了关节,也没有筋、请问我的属于几级伤残,应该赔付多少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