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解的内容是,被禁锢的人认识,因借钱没还给别人,反而还经常性找机会殴打借债人。后来被借债人的朋友抓去,借债人和他的朋友一共7个人,禁锢时间不超过24小时,期间有被殴打过。请问,这些都是什么罪,以及判决的话,会被判多少?(帮帮忙,情况紧急,谢谢)
前几天我对象和一妇女打起来后,对方对方就倒地不起,警察来后去了派出所录口供后对方去了医院向我们所要10000元现在警察没有管这事我们也没头绪,问问我们怎么办
我方多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遭到对方的多人殴打,后其中五人入院治疗,经法医鉴定三人为轻微伤害'两人为轻伤害,我方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是否轻伤者能得到更多的赔偿?
对他人都成身体的伤害,,但对方的能力达不到赔偿,,结果会怎样
甲方对乙方进行了人身伤害情况不是很严重,,乙方要求经济赔偿,,但甲方的经济能力有限,,会被判刑吗
4.23日中午我在一工地看场子,一个老头到我所管的区域去玩耍,我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于是和他发生口角 在回家的路上被老头他四人拦路给偶打成轻微伤,殴打过程中我并没还手,之后我报警了。派出所于5.17处理了,只把老头的儿子拘留了并罚了款。可是我并没有得到赔偿啊 我做了法医鉴定是轻微伤 加上药费 误工费 交通费饭费
你好,我家人因非法行医被公安局逮捕,行医期间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但屡次被卫生局查处,请问像这种情况会被怎么判,我们找人托关系管用吗?谢谢!
只是自己骑摩托车摔倒受重伤,根据我国最新的刑法会如何判处?还有,公安局要求取保候审签字?是否应该签字呢?未来是否会采取拘役?
打仗造成他人重伤害,逃跑一年后经济赔偿对方,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吗
我哥一年前开了一个饭店,总有一个小流氓来寻事砸店,在这小流氓第二次砸店时我哥与之发生冲突时发生误伤,导致其手指筋断了五根,事后我哥逃跑一年,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对对方进行民事赔偿了,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吗?
2011年8月11日,我因在一家五金店买个气筒,没用几天就坏了,我拿去换。那老板不承认,我记得我是在那家五金店买的。因而发生纠纷,因而被老板打至轻微伤,出院找派出所调解,对方不出医药费,我该什么办?派出所不能处理吗?
我了解的内容是,被禁锢的认识,也是因为钱债问题,被人抓去和对方6个人住在一起,时间不超过24小时,禁锢期间殴打了对方,请问这样会被处以什么罪?判决的话会被判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