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都是离了婚的,都是国家工作人员,都和前妻、前夫各有一个孩子,都在另一方抚养。 现在男女二人住在一起,但现在没有领取结婚证,请问现在要如何才能既保住工作,又能生孩子,谢谢回复。
我今年参加了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的时候要求是有三个相关工作经验,我填的是2008年7月-2011年3月,初审过了。笔试我考了第一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候他们说我差四个月满三年,然后我又开了份2008年7月-2011年7月的工作证明(因为确实是7月才办完离职,之前是因为要与报名表一致所以才开到3月)。然后他们让我写了一份承诺
现在情况是夫妻离婚,孩子户口在动迁地。 母亲外地的,判给母亲。是监护人。 父亲户口也在动迁地,但不是承租人。 孩子有没有安置资格、如果有,安置款能否打到母亲的账户?
离婚后,若孩子跟随母亲生活,但随着读书费用和物价增加,原来法院判的抚养费无法满足孩子的开支,在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母亲能否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小孩三岁时我们就离了婚,一直以来小孩的父亲都只拿原法庭判的每月100元,就连小孩生病住院零时拿点钱都是在生活费里扣除了的,现小孩已经读大学,每年学费及生活费要2万多,我虽然有工作,每月工资全额只有2200元,为了孩子读书,我已经贷款4万元,孩子还有三年才毕业,我已经无法支付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请问我要采取什
女方带一女孩,男方带一男孩。男女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男方是农村户口。结婚后能通过什么方法合法的再要个小孩吗?比如男方入女方家可以吗?
结婚三四年,有一婚生女儿,九个月大,双方性格不合,都同意离婚,但都想要孩子,目前已分居几个月。双方经济方面差不多,都为普通打工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孩子能否判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