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24日下午三时许,当原告在上班途中,乘坐甘A65160号汇邦二轮摩托车行经兰州市西津西路由东向西方向时,遭遇被告杨庆超驾驶的小轿车(牌号为甘A86958)左转弯掉头撞击,致使原告腿部与轿车直接碰撞,撞击落地导致身体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兰州市兰石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右腿胫腓骨骨折,脚踝软组织挫伤等。后经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里河大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又于2011年04月13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出具后,被告杨庆超在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里河大队内当面答应将积极承担事故赔偿和二次手术费用,但事实却不能积极配合治疗,因需做二次手术取出腿内固定物,再与被告多次联系和沟通无效,被告以我没钱你去法院告我为由多次进行推委,后经过数次联系和沟通,未取得任何结果。被告杨庆超给原告潘薇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潘薇正是花样年华,现治疗已经结束,腿部上因缝了数十针留下了深深的疤痕,阴雨天腿部也会隐隐作痛,很难恢复到正常状态,这给原告及家人带来的心灵上的痛苦。但考虑到杨庆超在二次手术实施前曾与原告沟通2011年5月左右要结婚,则因原告通情达理,延迟诉讼时间至10月份以安他天伦之乐。而家人自始至终没有骂他一句更没有打他一下,但令人气愤的是他的态度:“要钱没有,你去告我吧。”让原告无法容忍! 这是我自己写的诉讼理由,还有此次事故的缘由,目前医疗费已经2W多了,现在我想咨询的是 1.打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2.是否需要做司法伤残鉴定? 3.如何收集证据? 4.大概能赔偿多少钱?如何计算?
我侄子去年十月被车撞死,至今没有下达最后的事故责任认定。请问1:我们现在可以起诉肇事司机要求民事赔偿吗?2:这个起诉有期限吗?
我一个朋友,在外打工。骑三轮摩托车做生意,按正确的道路行驶,被一个24岁逆向行驶喝酒的人撞断了脚踝(双方都无驾驶证)。撞的人死了,我朋友现在还在医院养伤。交通事故责任鉴定还没下来,对方要2.5万元了结,开始要7万,还威胁恐吓我朋友。请问老师我方怎么办?
我坐一个朋友的小车出了交通事故,责任都在我朋友,我受伤最重,住院的费用超过了本车所买的座位险,请问余下的是否由我朋友支付。
我坐出租车被追尾,警察判后车全责,到医院花了一千多,输完液我就回家休养,一周后给出租车司机打电话已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没回,第二天再打电话提示是关机。没办法我就找到我乘车的司机,他说他没有责任,警察也说是后车全责,今天报案追尾司机的公司现在也没回复。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好。 我朋友在今年十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朋友的车辆造成损坏,交警处理的结果是,事故责任全为对方(有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当时,对方与我朋友协商好,对方承诺(口头)将全额支付我朋友汽车维修费,最后我朋友将车修好,共花费1万多,有维修清单。但要债的时候,对方却百般抵赖。 请问如何才能
我的轻型货车和摩托车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当时有两人受伤,出于人道主义,我积极的处理此事,花了好几万,事故责任是各半,请问应该赔偿额度是怎样划分的?
我方将车子因车后轮轴损坏,将车辆停放在公路右侧修理,未修好后,采取了在车辆前后方堆放树枝的措施后离开,晚上有人骑两轮摩托车载人,碰撞车子尾部,造成2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死者,当日无证且未戴安全头盔.在醉酒后超速驾驶,.我想咨询应该怎么做出比较公平的判决!!
2010年11月24日中午12时35分,我哥哥骑摩托车(有驾驶证并带有头盔)路过道往厂子行走时,被一辆中型货车撞倒,导致全身多达十几处骨折,肺部受到重伤,右脚四个脚趾骨折严重伤情。现在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已受理此案。交通肇事者不是货车车主,是司机(有驾驶证,行车执照)也没有逃逸。现在对方态度不是很积极,没有积极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