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2003年被学校聘为临时合同工,2009年暑假身体不适查出患左上页顶脑膜瘤,实施开颅手术,而后开学后继续上班,2010年2月1日实施第二次伽马刀手术后带来并发症,患有严重癫痫,不能继续上班,2010年学校办理养老保险(之前在本市另外一所中学从事相同工作)时自己补办了之间7年的养老保险单位与个人缴纳部分的所有费用,请问本人课主张哪些权利?
一个在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工作了8年多,一直是临时合同工(按照2008年新劳动法签订的合同),请问能休带薪年假吗?多少天呀?
本人一亲属在北台打工(临时合同工),工作时间死亡在工作岗位,家属去医院是见到明显的太阳穴有两处淤青血痕,咽喉部有两条(竖着)挤压的痕迹。 鉴于上述表状,用工单位说上述两处伤痕不是致命伤,请求了法医鉴定,现鉴定结果未出。 请问名家,依据上诉表状,伤者家属要求用工单位索赔最高的限额是多少~烦请名家给予解
我叫王瑛现已有46岁,工龄已经达到13年。至今还是临时合同工,单位不给转为全民合同工。 今年有一批人员可以转为全民合同工,领导说年龄在18-35周岁签订合同的干部子女人员优先,气愤的是有些居然是带班人员,而且有的还不在这儿工作,也可以参加考试合格了就成为全民合同工,有的连工龄都没有。 更荒谬的是我们这些工龄
我叫王瑛,现年46岁,已有工龄13年,至今还是临时合同工,单位不给转为全民合同工。 今年有一批人员可以转为全民合同工,领导说年龄在18-35周岁签订合同的干部子女人员优先,气愤的是有些居然是带班人员,而且有的还不在这儿工作,也可以参加考试合格了就成为全民合同工。 更荒谬的是我们这些工龄超过10年的人一点机会都
我是一名临时合同工,在湖南省张家界市环境卫生所工作,已经有工龄13年。 最近看了《用人单位劳动规章》。了解到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领取本劳动合同须在书面的领取单上
我是从1998年进入单位环境卫生所工作,待遇方面是从2000年开始就不发防尘费了。然后从2007年开始,降温费,烤火费也不发了。2008年开始给我们买社会保险。 从2008年正式签订无定期合同,但是这个合同,单位没有发给我们。
请问,临时合同工转为全民合同工,国家有没有规定。 比如工龄达到多少年后,或者其他什么条件,才能成为全民合同工。 如果没有请帮忙给个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