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后,公司扣除员工上个月及自离当月所有工资,不予发放,合理吗?
因家中有急事,离职时未能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只是提前三天,第一天与直接主管报告情况,第二天按照直接主管的意见,交接所有工作内容(此点我的主管及同事都可以证明且有相关交接邮件),第三天从人事取来辞职申请单填写,因人事不同意,故辞职申请单无法签核完,从而未走正常流程辞职,自行离开公司回家,回到家后得知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辞职,老板也同意了,现在还没有到期,老板说可以走了,我找他结算工资,他却说到发放日在结算,合理吗?还要挟说要么就等到时候结算,要么就不走!该怎么办?
因本人家中有事,于是向老板说明情况,老板说只能请假否则工资拿不到,我一气之下就走了,我想问下难道真的没有法律可以制裁这样一个老板吗
我公司有位高薪的员工辞职,公司一次性补助了20万,为少交些个人所得税,出于好意公司决定分6个月发放这20万,请问这样会不会产生其他的法律纠纷。
我是做销售工作的,由于一次做错订单,货到后客户拒收,该产品为公司常规产品,退回来不影响二次销售,但是公司以此为理由要求我赔偿或者以扣每月全额工资的形式直到足以支付赔偿额,我们因为每个月有500元的无差错奖,我同意扣掉发生失误当月的奖金,但是公司还是要求我赔偿,现在我想辞职是否还是按照提前30天提出即可?
公司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能私自扣除员工工资吗?工资一直是打在卡上的,在这个月发了工资才发现比原来说的工资少发了好几百,而给出的理由是公司盈利很少,员工工资过高,也没有会把这部分钱补上去的意思。但是在此之前没有任何消息,也没有通知过员工会少发那一部分钱。没有任何解释,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我需要怎样做
公司没有倒闭,员工放长假,有部分员工还在上班,其余员工休息,我们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期未到期,那么工资如何发放?
刚进公司的时候,公司说要以培训费的名义每个月扣一定数额的培训费,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全额返还。这样做合法吗?
公司正式员工的收入是固定的(总公司在册的工人年薪大约13万元),可是员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要比总公司的定额少很多。 每一个正式员工的年薪大约13万元,实际拿到的接近10万元(去除五险一金)可公司的中层年薪却能拿到28万元(公司中层的年薪其实也是13万非国家行政干部)但是公司制定了工资系数,利用系数将公司其他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