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表中受伤害经过简述:2015年1月26日18时35分。申请人下班途中,因对方全责发生的交通事故。 人社局于2015年12月9日认定工伤 理由是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 后公司提出复议并提交2015年12月18日主管和人事经理伪证称申请人17:30下班,公司到家开车10分钟,中间有一个小时,不算工伤。 后来重点是人社局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内容写答辩状称“申请人17:30从公司下班,在18:35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前后仅相差1个小时” 更夸张是行政复议机关说公司说17:30下班 人社局也说17:30下班就不用问第三人了(第三人一直到撤销工伤时从来没收到过任何有关材料),这一个小时没提供证据是下班途中,最后搞笑的把工伤认定撤销了,请问各法律专家,我如何对他们这帮人追究责任?
期限是多久呢?就是比如4月1号交警做的交通责任认定,我觉得有问题,得多长时间内去申请复议呢? 1.根据道交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 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 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
一份行政复议申请,内容是土地部门对其修建的住宅(主体完工)下达了违法建筑行政处罚书,责令其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强行拆除。但是土地部门在下达处罚通知后第9日就会同乡政府、公安、土地所的同志将房屋拆除。作为复议部门应当如何认定?若认定其程序违法,该行政行为是违法行为时应当如何处理?是否涉及行政赔
因受伤范围不属于工伤所以认定处通知我方前去撤销 不知道需要什么证件所以前来咨询 撤销书是要去当地部门填写还是要自己写的?还需要什么企业的文件么?比如营业执照之类的?
您好行政许可撤销,关于时效的事情超过行政复议时间,复议机关授理了
您好行政许可撤销,关于时效的事情超过行政复议时间,复议机关授理了,但是法院不支持
工伤认定以后。出现的其他并发症,可以认定为工伤吗?5月29日腰扭伤
工伤认定以后。出现的其他并发症,可以认定为工伤吗?5月29日腰扭伤,十天后导致不能久站久坐,7月29日才给我申报工伤,在这期间还让我证人做伪证,我取证后才给我申报工伤,现在有腰间盘膨出,生理曲线变直,腰臀筋膜炎,可否算是并发症,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再次认定,现在一直在治疗期,现在不能走路,肌肉也有些萎缩了,请
在工作中伤到脚了,申请工伤认定后,认定不符合工伤标准,还能用
在工作中伤到脚了,申请工伤认定后,认定不符合工伤标准,还能用医保卡报销吗?
因公死亡被认定工伤,请问工伤认定后多久生效,用人单位不同意工
因公死亡被认定工伤,请问工伤认定后多久生效,用人单位不同意工伤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