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女性,结婚一年后老公出钱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按新婚姻法规定,这房子是按共同财产处理吗?
我于2007年结婚,婚后有生一女孩,今年4岁。婚后在我父母的帮助下,在市内买了一套房子,首付8万(父母拿了4万,女方拿了4万),当时房价为27.5万,现值50万。今年我们俩因感情不和到法院协议离婚,女方不要房子和孩子。法院让我拿16.5万给女方补偿。女方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400元。请问1、这样调解合理嘛?2、我父母能够
我们家房子是父母02-03年盖好的!~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后来我结婚了,在今年刚领了房产证,土地性质是转让土地,可以买卖的那种。但是由于怕以后麻烦,今年补办房产的时候,没有写父母的名字,而是直接写上了我和我老婆和孩子的名字。请问,这样的房产,在离婚后是怎么分配的!~还属不属于父母的。应该怎么办 如果她有
我家房子快拆迁了,房子是公公的名字,房子是05年盖的,我们2000年结婚的,现在房子是按1:1置换,请问我能分到房子吗?谢谢! 补充:我户口也在这房子里05年以前是农发,05年农转居了。现在是1:1置换,我觉得跟户口没关系。
麻烦问下,婚前男方付了房子的首付,房产证是婚后办的,是福气二人的名字,现还有一部分按揭没付清,请问这房产怎么分,还有这房子的产权是属于双方共同拥有还是只限于男方一人
律师好!我有一些问题想要咨询一下你们专业人士:我父母上个月离婚了,有一套住房无房贷,写的父亲的名字,他们离婚协议书上一致同意离婚后住房留给我(我是唯一的子女),协议书上有签名和指纹,我不打算让父亲过户给我,想一直留着给他们住,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他们双方有一方再婚,房子会不会有纠纷? 谢谢!另外补充
半年前男女双方已离婚,财产未分割,最主要的是房子。房子为男方出资购买,尚在还贷期间,房产证是男方与其母亲的名字。 现在男方要求女方放弃房子,并且自愿补偿一笔钱,但是必须通过法院解决,我想问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会受理这样的案件吗?这个起诉状又该怎么写,还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有律师代书吗?费用多少
我和女方各居一地,回去时经过朋友那在介绍下认识了女方,其后我返回居住地,女方主动联系并要求在她当地买房,完全迫于我父母的压力我同意了,由于我是外地户口无法贷款,无奈火速登记结婚,由我父母出首付,以女方名义贷款买了房,房产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其后双方马上分开各居一地,都很冷淡,由始至终双方没有任何同居
房产是婚前我父母给我们买的 但是房产证是登记后办理的,他家人把他加为了共有人!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我有偷偷录的音,录音上他家人承认是未经过我家同意自己私加的共有人,这样可不可以不让他分房产或者让他少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