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的9月份开始在工作单位工作,今年的9月份被用人单位要求自动离职。工作期间医院并没有与我签订合同,离职时也没有书面通知和签字。我可以就劳动合同法申请仲裁吗?并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我25个月的工资。23个月的双倍工资,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我见在新劳动合同法当中,只是针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请问,在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可以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针对这种调整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法律专家一下: 1.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经济补偿金按本人工资计算还是按本市最低工资的三倍计算,08年前的工作年限还有补偿金吗?应如何计算 2.员工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应该本人工资计算还是按本市最低工资计算,法律规定的比例是多少呢? 谢谢!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企业员工,工作十年了,公司一直按临时工对待,工资待遇比普通员工低50%以上,而且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买保险。请问我想要回我的保险,该找什么部门,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由于公司一直按临时工对待,所以我没有合同书也没有每月工资表,我出具什么材料有效?请您帮忙,谢谢!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资纠纷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东莞育才学院招生办担任招生员一职,现在招生工作已结束,老板前几天突然发表短信给我们说要我们结算工资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我与校方签订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且要在2011年3月24日才到期,现在老板又说如果我们不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结算工资,校方将
我最近准备到一个公司去上班,然后我们到时肯定要签订合同,但是他和我说的是我将去那试用期二个月,我们没有谈正式员工的薪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是没有试用期合同的,所以就要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如果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两年,如果两年合同到期之前,我发现这个公司并不好,或者说我有更好的机会,我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