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在一家水泥制造企业工作,至今已工作17个月,但公司从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今日(9月18日)公司口头通知我如果有意签订劳动合同就写申请,但本人已打算于10月9日向公司写辞职申请,于11月9日正式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辞职需提前30日)后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问题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司需向劳动者书面通知签订劳动合同事宜,但现公司现在是以口头的形式向本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2、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我提出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请问支付双倍工资的截止日期是2009年9月18日还是2009年11月9日呢? 3、如果我现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以前17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各种保险等)? 请各位专家给予解答,静候佳音。
我是劳务工,劳动合同是2008.1.22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年,可到2010.6.30日还没帮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要续签合同,我拒签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就不赔偿我双倍工资?然后我如果续签此份合同后工作几天后提出辞职,是否要赔偿公司?
06年进入公司,一直没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没有什么业务做了,想裁员,我们提出没签订合同的经济补偿双倍工资,如何解决。
请问公司与职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干了才半年就自动离职,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
我们与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上面写明了给员工办理社保,但是因为是私人企业,办理社保人数不够,一直为给此员工缴纳社保,我们对她培训付出了很多,现在半年了我们准备补办的时候,她提出不干了,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只限于口头通知,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同意书。反而让签订员工离职申请。请问这种做法符合规定吗?
我已经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一直到工作一年三个月之后,公司才给上了社会保险。而且公司的工资是老板直接从银行打款给每个员工,由于工作的问题,部门经理要求报假账做小金库,离职前清帐才发现那种假账造成亏空,而小金库由经理拿走了,我没有拿一分公款。请问我是否可以说出问题立即辞职?是否要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