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瓦工,我晚上七点半机动车停在路边,换轮子,被一辆机动无灯三轮车撞骨折,我该担哪些责任,他又该但哪些责任?和怎么赔偿?我没有和建筑公司签订瓦工合同,但我在公司干3、4个月,这样赔偿怎么算?
我丈夫在一次出公差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因公殉职.所乘的车辆是单位的车,肇事司机也是单位的司机.现交警已认定是司机的全部责任.我想提以下两个问题: 1.对于这起事故,应该谁负主体责任?单位和肇事司机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2.在具体民事调解协商中,受害家属具体应该与单位,还是与肇事司机协商
A请B帮忙托一车货物,而B却出了车祸(车子掉到路旁的深沟里了),B因此受伤。 请问是否要A付给B所有的医药费,修车费。误工费吗? 双方责任应该怎样划分(双方个占比例大概是多少?)?A要付全部责任吗?
律师您好!我们单位所在大楼的暖气管道破裂,该管道是大楼的一根主管道,在这根主管道上没有为我公司供暖的暖气片,破裂部位位于我公司楼层之内。大楼是2003年交付使用的。暖气破裂造成我单位及楼下单位的损失,以及为了减少损失物业将暖气里的热水排放给供暖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请问,这些损失该有谁来承担?谢谢。
我是一名私营五金店的货车司机,平时为老板拉货,在该店工作多年一直未有签订劳动合同或上岗协议。日前,一次货运途中,在市区内轻微刮倒一个推手推车的老妇人,当时因为是在闹市,车速较慢,该妇人因为手推车刮到我的车后,自己跪在地上,所以认为只是轻微碰撞和刮伤,便报警并及时带她去医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妇女
本人是做室内装修工作的,日前,在一工地我所雇用的一个临时工除了事故,我们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的眼睛受了伤,在发生事故之后,本人立即将其送往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治疗。目前为止,该工人的所有医药费均由本人支付。对于此事故,主要原因是因为该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 我想问的是,关于责任认定方
包工头因工受伤,谁应当承担责任?应以工伤起诉还是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可否对他的上级承包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包工头与他的上级承包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7月16日下午我骑自行车在公交车道(公交车道与自行车道在绿化隔离带同侧,绿化隔离带另一侧为同向机动车道)上被突然打开的公交车司机门撞到面部,当时没有报案,公交司机陪同我去医院处理了伤口做了一部分手术,司机支付了昨天的全部医药费。我是一名设计师,男性25岁未婚,因为面部创伤较重——额头从发际线到眉毛七厘米
租客没关水龙头外出,期间洗衣机接水管与洗衣机连接的地方出现漏水,造成楼下损失,应该谁赔偿?房东有责任吗?有的话责任比例是多少? 洗衣机连接的管子是因为老化在这期间破损后造成的漏水的话,负责楼下损失赔偿的是租户还是房东?
本人是2011年6月在本公司任职的,进厂是拿月薪6天制的,《新劳动法》颁布之前一直没签过劳动合同,《新劳动法》之后签过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新劳动法的规定一直拿月薪的员工签合同时写的是五天制,周六就算作是加班,月薪总工资不变(实质还是6天工作制度),2008年年底时工厂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没出镇),搬了之
本人是2011年6月在本公司任职的,进厂是拿月薪6天制的,《新劳动法》颁布之前一直没签过劳动合同,《新劳动法》之后签过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新劳动法的规定一直拿月薪的员工签合同时写的是五天制,周六就算作是加班,月薪总工资不变(实质还是6天工作制度),2008年年底时工厂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没出镇),搬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