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工作11年,期间学校没跟我们签任何合同,也没交社保,2011年9月被学校因学校搬新楼,我被辞退),这样我需要向学校要求哪些补偿,具体点,我自己看了劳动合同法不是很明白,比如双倍工资是2008年2月到什么时候?是否要求1年1个月的经济补偿,社保补交的比率是多少?
我公司属福建泉州市,是一家与共和国同龄的国有企业,在劳动法未出台前招用了许多临时工,因生产经营需要,现在要与一个工作年限达28年的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已经清楚,现在他要求企业支付未为缴交的社会保险的补偿。 主要存在问题有: 1、如果企业愿为其补交社会保险,应从什么时候
我在高速公路管理局属下的主管服务区的公司里干了十一年临时工,现在全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合并,要辞退临时工。十一年期间,前八年未签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后三年交纳了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只签过一次一年期的合同。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单位如果不同意,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另外,如果单位
我在高速公路管理局属下的主管服务区的公司里干了十一年临时工(办公室人员),现在全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合并,单位不明确说辞退临时工,而是让我去打扫卫生,应该算是变相辞退。十一年期间,前八年未签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后三年交纳了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期间只签过一次一年期的合同。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签订
我82年进厂做临时工,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03年因病请假未上班至今,我现在要求上班,单位已不再使用临时工。我能要求单位给予劳动补偿吗?应该怎么补偿我。
我奶奶1971年在医院工作当临时工,干了21年,到1992年结束,此时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我爷爷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2006年去世了。因为我爷爷原因,我奶奶从06年一直领取医院的养老钱200多元,现在我们觉得应该还有其他的赔偿和补偿。
本人在包场高级中学食堂工作已有九年时间,临时工性质,表现良好,现校方以年龄为由辞退我,请问我能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谢谢!
与公司签的无限期合同,现在公司认为我能力有问题要辞退我,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另外:公司让我写了个协商同意书,按照服务年限+1的方式赔偿给我,但是我差了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向提出辞退是要赔付双倍工资的,请问我写的协商同意书,是不是已经代表没有办法得到双倍赔偿。还有当时人事主管也在,他们是不是利用我对法律的不熟悉给我设的套啊?身为人事主管竟然不按照劳动法给予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