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村里突然被一个人打了一拳,当要向他还手的时候,被旁人拉住,说是该人患有精神病,近期打过几个人了,我就没有继续跟他纠缠,当过了10多分钟后,我骑车离开现场准备回家(距现场50米左右),突然跑来三个男人(一个是第一次打我的人,另一个是该人的胞弟,再一个是该胞弟的岳父)把我及车子一起打倒在地上(周围有四个女人,都是那个所谓患有精神病人的亲戚,)。打完之后我回家报了公安局指挥中心,10多分钟后派出所来了一位民警,做了记录之后走了。第二天,法医来拍照做了鉴定,随后又来了另一位民警,他来医院做笔录的方式比较特别,先是问我叫什么名字,告知后,问读过几年书,我告诉他只读过小学二年级,他的第三句话是:“你不懂法律,精神病人打死一个人都是没有罪的”。 我想请问律师几个问题,第一、真的是精神病人打死人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吗?(在这里说明一下这个所谓的精神病人,为什么我一直在精神病人前面加一个“所谓”,1、他每天都懂得去买菜做饭/2、懂得赌钱,很多种赌钱的工具他都会用。)第二、我如何督促派出所办理这期案件;第三,假设派出所不结案,一直没有结果,我是否可以向司法部门起诉,是否可以起诉在医院做笔录的这为民警属于恐吓我,不要追究这几个人打我的人的法律责任。
我是交通肇事者的亲属,我想咨询律师一下,我们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左旗人,事情发生在2010年6月,新交通法尚未出台前,此人未饮酒,且及时报案,并把受害方及时送到医院进行就治.现已判决,入狱15个月.共计要求赔偿40多万元,他系给雇主开车,是一个打工者,我家亲属已赔付12万元(先期付赔偿款都是其妻子四处筹款给付),
经济案件在一审中采用了简易程序,对一审案件判决的结果有异议,提起了上诉,现在已经三个月了,还没有结果,我想请问,对上诉案件的判决,终审的期限应该是多少?
我母亲发生交通事故后抢救无效死亡,肇事方为外地货车,我母亲为失地农民,身前在工厂上班。肇事司机已经被拘留,但是对方车主不与我们调解。我想问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提起诉讼的话能赔偿多少?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要等到刑事诉讼开始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啊?
你好!我是一个大理到西双版纳打工的女孩,我在等红灯是时候包被人骑摩托抢了,包里有手机、1500多元现金和卡以及其他证件,现在人抓到了。我想问下关于赔偿的问题,有些什么补偿,我补办身份证和卡地钱能补偿吗?他把我的手机卡丢了,所以我的号码也丢失了。
律师们,你们好,上几天我朋友四人在喝酒的时候,朋友的朋友骚扰我朋友甲的老婆,在其中三人去厕所的时候,朋友乙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并动起手来,他们三人回来后便与乙一起将被害人打倒,甲向其腹部踢了一脚,由于天黑,又喝了点酒,被其老婆拉开,那脚踢没踢上也不清楚,最后被人拉开,最后就散了,但我朋友走的时候,没有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