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1991年因工出差时不幸遇害单位当时按工亡政策办理了相关手续..现单位提出将我母亲的工亡遗属待遇争取进社保..并要我母亲承诺;若享受了市社保工亡遗属待遇,就不在享受现在单位给予的工亡遗属待遇;若享受不了市社保工亡遗属待遇,仍维持现状;今后绝不以工亡或其他名义向单位提出任何经济补偿要求.(我母亲现年71岁,待遇每月有360多块钱)
我父亲是一名林业离休干部,母亲没有工作,现在每月领遗属补助是近两年500元,没有房子,原来林场的房子倒塌,现在自己租房子住,林场应不应该给解决房子等问题。
2009年11月3日丈夫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车逃逸,丈夫所在单位申报工伤,2010年5月17日认定为工亡,省保险中心因单位申报工伤延期,没有延长时间申请表为由不予支付待遇,延期了没有不予受理,有工伤认定书豫移(濮)工伤认字【2010】22号,我怎么做才能拿到应该享受的工亡待遇? 如果单位说能补到延时申请表,这
我父亲故去了,母亲是供养直系亲属。是否除了丧葬费外,还应该有一次性的死亡救济费和今后每月领取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国家法规是怎样的?
朋友的姐姐60岁了,其姐夫死亡多年,单位给其姐姐发放遗属补助,如果其姐姐再找个老伴但不进行结婚登记,是否可以继续享受遗属补助?
我丈夫是1944年参加革命工作的,现已离世近10年,由于当时我们有3个子女要抚养,所以我一直没有去找工作,198几年浙江省有个文件,关于离休干部遗属的医疗待遇,我一直是按文件规定100%报销的,自去年出台了新的医疗待遇文件,只提到解放战争时期工作的离休干部遗属医疗待遇,而我的待遇他们也按这个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