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一方证明是她出资,可房屋产权是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之前也没做过任何公证,现房屋产权登记人去世,产权人的继承人与出资方对房屋产权有了争议,请问这样房屋产权属哪方啊?
事情缘由是这样的:1947年解放前,爷爷从老家逃避土改,举家搬迁到北京,并够买一处院落共7间平房,产权直接落在父亲名下,1969年爷爷去世,爷爷有三个子女,当时未提出继承,也没有遗嘱,当时的房子处于被文革中抢占的状态,1983年国家落实了私房政策,房子归还到父亲名下,其兄妹也没有提出继承。1994年父亲去世,我和母
律师您好!婚前购买的房产,全部是老公出资,由老公直接转账给原房主,但购房协议和房产证都是我的名字,且房产证上的日期在我们办结婚证之前,这套房子属于我的个人婚前财产吗?如果离婚,这套房子该如何分配? 我和老公的情况是这样:我在房屋所在城市上班,老公家在A地,工作单位在B地,当时由于我办理手续比较方便,所
业主是指房屋物业的产权人,他具备房屋的是使用权、所有权”,那请问,我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我爱人算是“业
关于业主身份的界定,夫妻共有的房产,但产权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业主),另外一人是否具有业主身份,如果按物权法规定,那另一方就不能称为业主,这样,共同居住在此房屋的夫妻,一方享有业主身份,而另一方就不是业主身份,请律师给予回复。 谢谢!
实际房子是我的,为了我姐小孩读书,房产证写我姐的名字,我姐又写了张声明,说明为了她小孩读书,所以写她名字,但是实际产权人是我,同时我姐夫也签名,这样是不是有法律效力?房子是不是还是我的?
房产证在银行抵押,买房时A付了14万,银行贷款14万,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是B,无共有人,按揭贷款卡也是B,A每月存钱入按揭贷款,A和B无任何法律关系,是现实中认的干妈关系。请问此房屋转让时A可以分到一部份利益吗
房产证在银行抵押,买房时A付了14万,银行贷款14万,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是B,无共有人,按揭贷款卡也是B,A每月存钱入按揭贷款,A和B无任何法律关系,是现实中认的干妈关系。请问此房屋转让时A可以分到一部份利益吗
张三将其所有的轿车抵偿给李四,李四属于交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轿车但是李四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另一法律关系,张三还欠王二债务,在张三将车抵偿给李四后,王二将李四起诉并申请保全,法院已经查封了该车辆。 李四知道该车被法院查封后至法院提出异议,称轿车已经实际被他占有只是未过户,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他
我的公公婆婆为了改善住房条件买了套房子,老房卖掉的钱一部分做了购房款,一部分作为装修费。当时担心贷不出款,房产买卖就以老公哥哥的名义办的(买该房时老公哥哥已经结婚)。房产证是老公哥哥的名字。但是公公有退休金,每月还款是公公付的。另外购房款我老公和他哥哥也都出了钱。现在公婆想更改房产证名字为自己的,请
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但房产证中所有人为其儿子的情况,产权如何界定?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其房产证中所有人为该出资人的儿子(男方)。 房产的归属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