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贪污犯罪中,当事人并没有参与事先的预谋,而是在事后,其他人员给了当事人部分钱,在这起贪污中,当事人应该被定总额,还是仅当事人获取的金额? 案件详情: 某主任与部门两个人员预谋从项目中虚增工程量套取工程款,在他们三人商量后的某一天,该主任告知当事人他们三人已商量准备从项目中套取工程款,当事人听到后,很生气,说:“你的官阶比我高,你们商量好后再来告知我,随你们怎么弄。”当事人本以为他听到后,不会实施,但后来四个多月后,该主任还是指使另两人虚增工程量,预备套取4万元,并绘制表格,在其中一人签字后,交由当事人签字审批,当事人当时未留意,签字审批通过,当时也未想起主任和他之前提及的这件事。后来工程款下拨后,该主任分给当事人10000元,当事人当时顾及上下级关系,也接受了这10000元。现在检察院对当事人立案,定为共同犯罪,对当事人定的总额4万元,请问,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是应该对10000元负责,还是需要对40000元负责? 请律师朋友们,帮忙分析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啊?
请教关于经济犯罪的问题:经济犯罪大多都会涉及金额,请问这个金额是如何确定的?是否是由公安局经侦部指定司法会计鉴定作为唯一标准?请详细介绍涉及犯罪金额的办案流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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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透支本息为犯罪金额,还是以法院判决时实际的透支本息为犯罪金额? 由于报案后,银行不能实现停息,因此银行方面依然继续计算利息,就会出现判决时实际利息比报案时的利息多的现象,但是法院方面说是以报案时的透支本息为犯罪金额,报案后发生的利息不在判决范围内。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我星期六在ATM机上跨行转账,账号和金额都输了,确定后输入密码
我星期六在ATM机上跨行转账,账号和金额都输了,确定后输入密码,但机器上显示的是无法受理此业务,请与发卡方联系,而后发卡方是转账成功,但过后两天对方都没有收到钱,请问该怎么办啊?
一位朋友,打工时因地滑,手中啤酒瓶打碎,将右手食指,无名指肌腱划断,现在接上了但是无名指和食指不能完全伸直,这算不算残疾?如果索要赔偿,可以在哪个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