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14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电信器材厂做水泥制品工作。因文化低、无技能,只能做苦力活。我进厂没有人告诉我这是有危害性的工作,也没有上岗前体检,更没有人对我安全卫生教育。在这个粉尘工作环境,每月四付手套,国家规定的最基本的劳动防护用品都没有(现在才知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在2002年6月开始生皮肤病至今,常年看病,久治不愈。在2005年7月单位引进劳务大队与我签劳务工合同书,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合同订立时间写0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签订了三次,一年一签。07年12月17日因无生产材料,单位叫我回家休息,等材料来了电话通知上班。08年1月25日我来到厂里找科长要生活费,科长说:跟你终止合同了(无书面通知。劳务合同书写“到期解约的可以口头告之”?)。我说:07年年底不终止合同,到08年1月份你要终止合同,将近一个月了,终止合同也要生活费。1月31日我在家接到电话:明天去厂里。2月1日下午,厂四楼见科长,我对科长说身上有病情,需做个身体检查。科长说:先到劳务大队解除合同,再回到厂里解决问题。我没解除关系,后春节期间我在网上了解到水泥工作引起皮肤病(才知有职业病说法,开始了解法律法规),2月23日在医院做斑贴测试结果表明我有水泥致敏,我向单位提出离岗前体检或作职业病诊断,要求享受疑似职业病待遇。单位不理睬。向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市政府反映情况。向卫生监察部门反映工作有害,向疾病防治所提出职业病诊断。至4月1日,单位才预借生活费1500元。后每月26日我就去厂里要生活费(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至9月17日疾病防治所通知我填写职业病诊断申请书,10月8日通知诊断结论是职业性变应性皮炎,我现在应该向单位提出什么赔偿?我可以跟单位不终止劳动关系吗?(我爱人失业,儿子17岁上高中)。
骑电动车在去上班的路上撞了别人,很严重,可以工作单位方面得到一些赔偿金?
我一个姐姐,骑车去上班,撞了一个50多岁的老头,好严重的,手术费需要10万,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工作单位能不能给一部分的赔偿金? 那可以从哪些方面得到一些赔偿金吗?
受害人为洗车工人兼老板,暴力者是城管,当天上午城管叫这家洗车场停止营业,洗车老板只说了\"怎么老是叫听这叫人怎么做生意啊\",也没说不服从啊,结果城管就开始动起手来打人了,而且这洗车老板是对快进入老年的夫妻,都56岁了,他们年纪轻轻的城管怎么下得起手他们就没有父母吗?靠自己的双手吃饭难道还有罪吗?一不偷二不抢的.结
离职后发现职业病怎么办 可以找原单位赔偿吗?如果原单位不理睬我们 我们是否自己申请工伤?
具体情况是这样 我父亲之前在煤厂上班 因为手被骨折 之后进行了手的工伤鉴定 公司赔偿了我们 并且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后进行了体检 各项体检都检查了 就是没有照胸片 没有查尘肺 三个月后 父亲发现有尘肺 但之前公司已经终止劳动合同 这种可以找原公司赔偿吗?如果原公司不理睬我们的申请 是否我们自己申请 请各大律师
我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两个月十天了,没给签合同,没给上保险,周六日没有休息,却没有加班费,固定工资,工资是现金,没有工资条,我现在想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对以下案情,我该如何处理,可以给他们最大程度定什么罪行。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7月7日晚合水县太白镇李涛家中 发生酒后入室行凶闹事事件经过 一、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李涛,男,现年24岁,甘肃庆阳合水县太白镇人。2006年12月入伍,现为兰州军区68231部队战士。 相关家庭成员:父 亲:李长军、母 亲:姜玉芳、 弟 弟:李 勇、舅 舅:姜玉明。 事发当事人关系:李 勇、杨爱涛、王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