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重组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报名条件上写着要五十周岁以下,报名时间截止8月29日12;00。可是到了8月30日早上还有人填表而且有几个还是五十周岁以上的人,最后有几名年轻的员工来不及调整岗位而落聘,五十周岁以上的全都竞聘上岗了。更不可思议的是有一名下岗职工,不想回来上班所以没报名也没考试,可是他也被录用了,请问,这些合法吗?
企业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已学历未达到要求为由,调动我的主任岗位。合法吗?
我在企业工作9年了,之前在总公司工作6年后调入下属分公司(异地),先企业以精简岗位为由,通过职代会同意,在广东范围竞争上岗。我未聘上,但是我与分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岗位是主任,现在公司要求我到基层管理岗位,工资也会下调。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沅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公安局为宣传综治知识,于2010年8-9月份向全市所有电信固定电话用户(只有电信固话用户)发放封面和封底印有中国移动G3无线座机业务宣传及资费政策的综治知识手册,请问:1.政府政法部门是否有替企业宣传产品的职能和作商业广告的业务及权力? 2.只针对竞争对手的客户上门发放宣传本企业产品的
沅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公安局为宣传综治知识,于2010年8-9月份向全市所有电信固定电话用户(只有电信固话用户)发放封面和封底印有中国移动G3无线座机业务宣传及资费政策的综治知识手册,请问:1.政府政法部门是否有替企业宣传产品的职能和作商业广告的业务及权力? 2.只针对竞争对手的客户上门发放宣传本企业产品的
沅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公安局为宣传综治知识,于2010年8-9月份向全市所有电信固定电话用户(只有电信固话用户)发放封面和封底印有中国移动G3无线座机业务宣传及资费政策的综治知识手册,请问:1.政府政法部门是否有替企业宣传产品的职能和作商业广告的业务及权力? 2.只针对竞争对手的客户上门发放宣传本企业产品的
我公司进行分立重组须将部分房产过户到新设公司名下,这种情况可否免交资产过户交易费?依据是什么?谢谢!
我在一家企业从事设计工作,入职签的是普通的劳动合同,前段时间被竞争企业挖角,对方开出的条件比现在好很多,为了以后的发展,想过去,但是对方好像完全是冲着现在公司的技术来的,我还在犹豫就一直问我关于技术问题,还曾被要求提供现在公司的一套图纸,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离职时现在的公司没有要
行政起诉书 原告: 被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 案由:违法行政侵犯经营权和公平竞争权案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撤销《关于天津电子认证工作报告答复意见的函》及《情况说明》 2、判令被告恢复原告被整体移交的电子认证服务业务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这种属于资产重组的范围么?如是,那老企业涉及重组的相关税费能否减免?
甲为外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严重亏损,现金流严重不足,无法周转。和甲企业不相干的三个法人出资成立乙股份公司,收购甲企业的有效资产、所有债务和人员,延续甲企业的经营范围,甲企业继续存在,但变更经营范围,不从事和乙企业同样的经营范围。请问这属于资产重组的范围么?如是,那老企业涉及重组的相关税费能否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