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过期,转为事实合同,公司不让上班,叫自动离职,该怎么办?
合同过期之后,上了十多天的班之后,公司就叫我明天不要来上班了,说是要停工,且没有说停多久,而我找公司理论过后,公司说合同到期,我们不准备与你续签合同,叫我去接工资,我走到那居然叫我自动离职,再接工资,本人不同意公司又说叫我学什么安全教育和和厂里规章,并把工作降1280元,本人不同意,公司就拿矿工处理,叫3天之后公司就能把我开除,请问我该怎么做?
因为我姐在公司是股东,跟其他股东闹了矛盾在退股,所以公司现在不让我上班也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劳动合同,我去了劳动局,但是我们管辖的劳动局有他们的亲戚一直说是协调,半年过去了到现在也不解决,我找个地方打工,但害怕这边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请求各位大律师帮我出个主意好吗?
在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工作了半年。如果我写了辞职报告,想尽快离职,但是领导非要我一个星期后再走,请问怎么办,如果算是自动离职,就让他扣一个月工资的话,我可以马上走吗?是否还会涉及到什么纠纷吗?
我07年11月28日进的公司,去年签合同签的是一年的,今年11月底就到期了,我不想干了,但公司部给离职单,到时候我能直接走人吗?直接走之后我的养老手册之类的东西可以拿到吗?
我是从事营业员的,今年11月因生意不好,所以撤柜了,劳务派遣公司得人帮我写的自动辞职,可我是解除合同,他说是他写错了,那我还拿得到失业金吗,我当时没看就签字确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