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纯良女性,14年前嫁给了大我18岁的男人。我29岁,初婚。他有三个已独立成人分居的孩子。领结婚证时才知道“地方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给发准生证,即剥夺了我的生育权利。为了工作岗位和不被处罚,我至今没生孩子,现已40多岁,思想十分痛苦。请问:有无法律约束“地方计生法规”?是谁剥夺了女人生孩子的权利?我怀孕了,呼吁社会帮助和支持!!!!!谢谢大家。
男23周岁,女22周岁。结婚前一个月有了小孩,结婚以后也没有去办理结婚证,孩子现在超生一个多月,违法国家法律计划生育吗?孩子有出生的证明。我们当地说要罚款,如果不给他们会有什么后果?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有说交罚款的,还有说可以不交,可以给我一个明确的吗? 我很急 罚款要罚多少钱?/??????????
我老婆是二婚,在与我结婚前曾与别人结婚并生育过一个男孩.我是一婚. 今年去结婚登记的时候,老婆已经怀孕五个月了,婚检查出我老婆曾经生育过小孩.于是做了笔录,盖了手印.写的内容是我老婆曾经生过一个小孩,但是没有结婚(因为当时领结婚证的时候,如果曾经结过婚,必须凭离婚证才能办理结婚证,而老婆的离婚证又没带,所以干脆说
我哥三十五六了谈了个女朋友是四川的由于女方父母不同意一直没法办理结婚手续结果未婚先育去年生了一男孩由于是早产儿生下来不足3斤半又有许多疾病。我哥为了给小孩治病卖山卖地卖房子救活了小孩。现在我哥因为没地方住就住我的房子。但计划生育办的工作人员不管三七二十一去年把我的电视拿走了并放话要两万不然拆我的房子
我们这里现在计划生育特别严,因为刚换了市委书记,现在计划生育到处抓人,弄得老百姓人心惶惶,而且罚款很厉害,还有强行抓去结扎的,还有夜里翻墙头进家里抓人的,请问这样犯法吗?
我是农村的生两胎第一胎是儿子,第二胎是女儿,都是未婚先育的。现已上户口几年了。就在今年,计划生育的到我们家说收取社会抚养费,儿子五岁了,女儿四岁,他们说两个小孩子加起来要收十多万的社会抚养费。这是怎么回事?据现在湖南的计划生育农村两个是普遍的,三个四个是常见的。像我们这样的农村家庭全县都是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