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第52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二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1:问:观点是否合法:因为该规定是针对一户多宅,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而出台的。我认为收回的前提是是否存在土地资源的浪费,假如没有浪费,房屋坍塌二年以上其土地所有权不灭失?
2:问 :土地法可以不做补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若超过不做补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我们没有超出宅基地标准,没有迁移重建,也没所谓的撤销,只是因为被政府规划原因超过2年时间以上,有关部门以什么理由收回土地使用劝?
3:问:第四十七条:“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规定,我家二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所在的农村集体也没有要求收回宅基地,其原因是该农村集体没有给我家再分配新的宅基地,该宅基地也没有超出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其土地所有权不灭失?
4:问:法律的盲区!求高人谁能解答--对最佳答案重奖!
为什么问题老是处境:在一片寂寞之中?太谢谢了!
有商品房预售合同且在市房管局备案但未办理房产证,其房产进行抵押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有效的话为什么呢?
有商品房预售合同且在市房管局备案但未办理房产证,其房产进行抵押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有效的话为什么呢?
我刚跟我老公结婚,想把户口迁去我老公所在地,可因为我是非农业户口,而我老公是农业户口所以当地派出所不给予迁证,我想问下我我的户口是否合法迁入我老公所在地 如果我要是合法迁至我老公所在地,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学校说河南省政府发文件让某些年级学生去富士康干三个月的活(刚开学),很多学生不愿意去。老师说 不去按旷课论次数够了开除。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或合理。违反了那些法律规定。做法有强制性不知道是政府强制还是学校 谢谢 政府文件不知道是不
7月份新竣工交付使用的楼房,物业费从7月份全额缴纳。听说今年冬季入住户达不到60%的,不供暖。这合法吗?这方面有什么规定?请指教。谢谢
律师你好;我在单位工作10年了【合同工】。单位只给缴纳养老保险,没有缴纳医疗保险。现在患病【肺结核】在家治疗2个月恢复期,单位通知我说,在单位请病假了单位就不给缴纳养老保险.工资也不给开了.这2个月还的给单位缴纳400.41元【说员工请病假单位那部分养老保险也不负责.全由我自己来承担】,我去找过单位领导,单位领
华安县政府在城南证地830多亩,其中耕地占多数。2011年9月1日华安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发出拆迁公告,要在城南拆迁房屋,时间到2011年10月20日止。公告内容未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未公示
辞职需提前 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又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该试用期合同中有如下两点: (1)外派异动员工工作不足14个工作日,公司将不足14个工作日的出勤薪金作为罚款,不再发放任何薪金 (2)如不适应发展,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辞职,否则有权扣罚一个月全额工资 现在的问题是: (1)这些条款是否具有有效? (2)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