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底在江西广昌买了一套房。当时合同是以我爸妈的名义买的。到现在都还没有贷款下来。今天我打电话去开发商。他们说现在他们合作的银行已经达到了放款额度。不能再办理。我想问一下。我从去年底就办理了房货手续。为何一直没有办理下来?现在银行利率又在不断的上涨。现在我该如何是好?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因为房贷还没有下来。现如今,我打算和开发商重新签合同。以我自己的名义重新签一份购房合同。再去办理房贷手续。以前那份合同作废是否可行?如果这样做要注意的事情有那些和有可能发生的问题?请律师解答。谢谢!
本人在退休年龄60,退休手续都齐全都交上当地办理 本人从2009年1月至今2009年11月 ,养老退休金迟迟没有办下来 当地管办理退休的人一直没给办 总是给本人已种种理由推辞(总说些 办理的人请假要20来天或办理人员结婚之事拖延我) 退休金拖延了快一年了 很容易影响我下一年涨工资问题 请问我该怎么办???急求大家给
服了首付款和开发商网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按揭贷款银行没批下来,付过的钱该怎么办?可以退房退款吗?还有些什么处理措施?
付了首付款和开发商网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按揭贷款银行没批下来,付过的钱该怎么办?可以退房退款吗?还有些什么处理措施?
女方和男方是自谈恋爱,两个人2008年8月8号先领了结婚证,一直未举行婚礼,双方未同居,两个人感情不和,2009年6月份男方无理由到女方家大闹一场,说要和女方领离婚证,结果女方同意离婚,但是男方一直反悔不愿领离婚证,并且双方到现在未见面。一直到2010年3月份,女方提出诉讼法院受理了并且在4月底开庭,属于简易开庭,
我是11月23日签订的买房合同,同时也将首付款付清交予房管所进行托管,银行人员说是很快就能办下贷款,和原房主签订的过户日期是今年的1月31日,逾期应支付给我租金。但是现在房贷又说暂时下不来,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原房主支付租金吗
由于开发商员工工作疏忽导致房贷一直未办理下来能否索取违约金?
您好,我是2010年10月15日买的房(当日交了首付款、签了购房合同并至银行进行贷款面签),且购房合同上是2010年12月31日交房。之后收到通知要延迟到2011年1月23日才交房(开发商当时保证会支付延时交房的违约金).2011年1月23日如约至楼盘营销中心办理交房手续,但被告知由于贷款未批下来不能交房叫我回家等银行放款。由于之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交了十几万的首付,其他的是向银行贷的款,现在我买那个商品房的价格涨了,但是我的房贷一直没有办下来,我担心开发商会不会要求我补足尾款或者退我首付、、、、、、、那我岂不是划不来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因为在06年的时候办过一张信用卡,但是从来没有激活过,但是现在却说我 信贷不良,我打电话去注销了,但是现在还是贷不下来房款,请问一下这种问题我应该怎么办,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