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期满,承租人拒不退还,拒不搬出,强行侵占为已有,民法上有什么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吗?
我是2011年6月份在鄂州花湖买的房子。交房时要交的费用如下:地契税 房总价的%2房屋维修基金也是房总价的%2 。水电开户费 6500 。门铃安装费600.共有产权 90 。登记费 80.土地分割费房总价的%0.5.测量费 150.房子的总价是170000.这样我要交的费用是15070.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没有按照上面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没有按照上面
打桩与房屋的安全距离是多少?建筑规范对这种情况是进行了怎样的规定?
我住的是二层楼,跟我接柱的隔壁现在要重新建造,我们的原有房屋是建造在河里的,现在隔壁重新建造要用打桩的方式,请问打桩与房屋的安全距离是多少?建筑规范对这种情况进行了什么样的定?如果说可以解答的话。请帮我列出来,有几条。我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