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07年去世,之前有一套房产是婆婆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夫妻关系一向不合,去世时口头遗嘱所有遗产归儿子所有。婆婆去世后,并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08年公公再婚,与别人领有结婚证,现在房产证仍然是我婆婆的名字,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请给予指导,谢谢!
老公已向法院起诉离婚。就房产分割,我有如下疑问: 结婚前,公公婆婆(老公父母)的老房拆迁,安置两套新房(一套房屋名字是婆婆的,另一套是老公的名字),当时与拆迁公司双方签署了拆迁协议。随后,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后,两套新房的产权证分别发到婆婆和老公的个人手中,正式产权证发证日期是在我们结婚之后。发证时,
婚前个人按揭购买了一处房产,婚后的房贷也都是由我父母在还,我爱人是否可以分割?
婚前个人按揭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为我的名字。婚后的房贷也都是由我父母在还,请问此处房产我爱人也可以分割吗?
按揭房产婚前购买,购房款首付部分为女方父母转账或现金给与,是否离婚时可以财产分割?
按揭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但男方经济实力无法达到,故一半为女方父母给与,女方父母分几次转账或现金给女方账户,再由女方转账或现金给与男方,现金并未有欠条。婚前男方无固定工作,由女方借款还贷(无欠条)。现在男方提出离婚,首付和婚前还贷是否可以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双方公积
我老公去世,其父附条件赠予的房产经法院判决房产归其父亲所有,但其拒绝支付我应得部分的钱,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将房产拍卖。(所附条件:其父有永久居住权) 他就是不想给我补偿。房产通过法院的话能卖吗? 他有住房,他想现在转移。
法院判决原被告共有的两处房产为二人各占一半份额,我们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分割断房产
最近我姐起诉分割离婚财产官司,我姐要求双方协商或者竞买两处房产,不要求评估或者拍卖。被告方则一直不成承认诉争房产有我姐的份。 最后法院没有叫我姐与被告协商或者竞买,而称房屋是整体,分割断了影响其价值,就判决我姐姐与她前夫共有的两处房产为二人各占一半份额。这样没有把房产分断对大家都不方便,会在以后的管
我和女方于99年11月举行过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礼之前生育一男一女,由于种种原因夫妻感情不和,后于09年3月份分居至今,在分居一年后(10年5月)女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她的家具及一切属于她的东西都拉回了娘家。 还有一问题是,我在镇上有五间三层门面房,价值100万左右,房子是在婚礼之前由我父母出资
我和几个朋友合伙在一块农业用地上建了几个土窑烧炭,总计投入四十多万,现在土地局下达处罚决定要求立即拆除,并且处罚通知书已经过了复议期和起诉期,我们几个人对土地局的决定没有异议。现在土窑不让烧炭了,生意不好,他们两个合伙人把我起诉了,要求法院评估上述土窑,要求依法分割。我要问一下,这样的财产法院能给分
本人前婚买有一套按揭房,如果自己百年过世后是由丈夫继承还是自己的孩子继承呢?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怎么分配房产呢? 特别说明本人是再婚,而且孩子抚养权是归前夫但孩子实际上一直是自己在抚养照顾.
您好,再婚双方的子女均判给离婚时的对方,再婚后没有子女,将影响到今后年迈没有子女照顾的情况。请问:再婚后没有子女的情况是否可以再生一胎,条件是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