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人婚前贷款买房子,婚后由本人还款。按现婚姻法如离婚女方是否能要求分割房产,或按贷款部分补偿,请详细说明
我想请问一下我母亲与我继父是再婚,但是我母亲于一年半前无故失踪。我母亲失踪这一年半我继父常年不在家,他说这一年半他无收入只靠借钱生活,而且说在外面欠了他哥哥们很多钱。前不久他将我们现住所的锁更换。我请他回来给我钥匙他迟迟不肯给。我只好暂住在亲戚家。可是现在我家一处房屋已经拆迁,(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
新婚姻法解释出来以后,请律师帮我看一下我这个情形会怎么判决? 男方婚前95年购房,产证是他一人的名字,后2002年结婚,2005年婚内购房,产证为夫妻双方及孩子三人名字,首付27万,贷款45万元(公积金10万(用的男方名字)+商贷35万)。2006年6月男方将婚前的房子卖掉,其中38万元用于归还房屋贷款,其他用于家庭的其他支
房子是男方在婚前首付所购。剩下为公积金贷款。因为没有结婚,婚前想做房产公证以保证婚后此房有女方一半。 1.这个是直接办理赠予50%的吗?那这个50%可不可以是首付以及婚后共同贷款的50%?(意思就是总共房款的50%) 2。这个赠予性质的房产公证做完以后是不是婚后房产证上必须要加上女方名字才能生效? 3.公证后男方如
本人是外地户籍,前夫是北京户口,我们在07年经法院民事调解离婚,离婚时,法院判决房子(原由男方承租)离婚后由我承租,但房子是房管局的承租房.按法院判决应该把房子过户给我,但是我的户口是外地的,房子没法过户,到现在事情也一直没有解决.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几年后我上了北京户口,还可以按原先的判决办理房子的过户吗?如
我名下没有房产,我父母想把他们名下的动迁安置房给我,房产证暂时没下来,手头只有一张回迁证明单据,请问可以直接转到我的名下吗?如果不可以,如何过户给我最省手续费?如果在此之前,我又贷款买房子了,那可以再过户给我吗?
我母亲与继父在婚后贷款买了一所房子,首付以及之后的还贷都是继父缴纳,我母亲病退在家负责家事,首付和还贷的单据都是继父的名字,但房产证上写的是继父和我母亲两人的名字,请问我母亲先于继父过世,我可以继承多少房产?我母亲应得一半房产的一半么?(我母亲有我一个亲生女儿,继父有两个亲生女儿)
父亲有一套房子,父亲和我妈离婚后和后妈生了一个弟弟,后妈家给了块地我爸爸出钱盖了一套4层房子,我想问下我弟弟和我对这两套房子是否都有继承权~!我后妈说她那块地的房子与我无关,而我爸爸这边的房子还有和弟弟对半分?请教求助
我于2007年结婚,婚后有生一女孩,今年4岁。婚后在我父母的帮助下,在市内买了一套房子,首付8万(父母拿了4万,女方拿了4万),当时房价为27.5万,现值50万。今年我们俩因感情不和到法院协议离婚,女方不要房子和孩子。法院让我拿16.5万给女方补偿。女方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400元。请问1、这样调解合理嘛?2、我父母能够
我和老公婚后购二套房产,首付由老公出,都写的是老公的名字。后期的贷款共同支付。按新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我母亲过世了,父亲再娶生了个妹妹,我妈在世的时候我家有3套房子。有了继母以后继母变卖了一套房子,又贷款买了一套,卖了那套房子是爸爸的名字 贷款买的一套房子是继母的名字120平,现在我家状况是 一套是我的名字64平,一套是爸爸的名字36平。一套继母名字120平 现在均无贷款,请问我名下的房子我现在要回自己租在法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