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废止的法律条文传唤犯罪嫌疑人,以及对法律条文错用,属于滥用职权还是什么?
用废止的法律条文传唤犯罪嫌疑人,以及对法律条文错用,属于滥用职权还是什么?
什么罪行
抢劫可以讲成追赌债,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请法律介人事主持公道。[求助]
犯罪嫌疑人是我的初中同学,他们从事赌博行业。在案发之前说一个我朋友欠他的钱走了为借口(此事没有得到证实),欠债人是通过我认识的,要我负责债务,鉴于当时我是一间大型国有企业担任干部,收入可观。他们以我的前途和家人作威胁勒索了三十八万。事后贪得无厌,设计把我引出来找了四个陌生人把我抓住,以威逼手段拿了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