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私人办理出国,但是没成功,我们怀疑他是骗子,4月份已经去派出所报案了,但是派出所没有立案,只是做了登记,收条的日期到9月2日,我想问下过了明天收条算不算过期了?4月份报案对收条的期限有没有延长的作用?
客户去年8月从我这批发了一批货,当时验货都通过了,9月已经付了全款。今年6月找到我说货中有一批是残次品,要我处理,我不想赔付,请问有何法律支持我的观点。退货是否有一个时效问题。过了这么长时间,还怎么证明这货是当初从我这里进的。
客户去年6月从我这批发了一批货,当时验货都通过了,已经付了全款。今年7月找到我说货中有一批是残次品,要我处理,我不想赔付,请问有何法律支持我的观点。退货是否有一个时效问题。过了这么长时间,还怎么证明这货是当初从我这里进的
老人过世了,房子的归属问题始终无法有效的解决,现在同意我给对方十几万就可以公正以及过户,现在我想让对方拿到我钱的时候,给我出具一个收据,这个怎么书写,才能避免将来在产生钱款上的问题。
老人过世了,房子的归属问题始终无法有效的解决,现在同意我给对方十几万就可以公正以及过户,现在我想让对方拿到我钱的时候,给我出具一个收据,这个怎么书写,才能避免将来在产生钱款上的问题。
我是2005年进公司的,工作到现在。目前公司改制,和我们解除了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中才发现他们没有给我交2005年到2007年三年的养老金。现在过了仲裁和法院诉讼的时效了吗
我原来的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上保险,08年才开立保险账户,现在我到新单位,单位给开立了保险账户,给我上保险,我想找原单位07年至10年不能补缴保险赔偿损失,可以吗,有时效限制吗
我08年8月至11年8月签订3年劳动合同,公司实行劳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0年4月1日前一直为一周单休,关于星期六上班的事情也从未安排调休,从10年4月起开始实行双休制。公司于今年8月合同到期后通知我不续签,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10年4月前的星期六加班费,是否超过仲裁时限?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我有一事咨询:08年8月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书,对方于08年8月31日前、08年月12月31日前和09年8月31日前分三次还清欠款19万多。但对方几年来一直是电话推诿、信函不回、去人躲避,至念分文未付。我现在想请法院帮助执行,不知是否有时效问题。请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