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1年收养法实施前,1964年老人收养一养女,是前妻妹妹的孩子。但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在1981年时(当时小孩已经19岁,已经参加工作)老人与前妻在法院离婚时,提出与女孩断绝收养关系。由于当时没有收养法,也没办手续。老人离婚后与女孩在没有父女相称过。女孩也没有尽任何赡养义务,现在老人去世了,请问现在老人与女孩养父女关系还存在吗?
律师朋友您好: 我父母出现了一个这样的难题。1982年,在祖母强行给我父母买了儿子,那时候我已经3周岁,母亲不同意收养,但见孩子可怜还是留下来了。当时没有收养协议和公证,直接上了我家的户口。 祖母跟我母亲关系不和,经常挑拨养子和我父母的关系,这些年一直不省心。这个孩子好逸恶劳,还曾嫖妓被抓,但父
请问养父母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是要先进行财产分割还是要先要解除收养关系?两者 有影响吗?证明我的所有材料(包括财产材料)开庭时再给法院可以吗?
我现在50岁,前面有几个全是姐姐,我又是女孩,因此3岁时被亲生父母遗弃在街上,被一户籍民警捡到后送与现在的养母收养,未办理手续。因相隔不远,9岁时亲生父母就找到了我,但并未把我领回去,我仍然生活在养母家一直到成年。10岁时养母与养父结婚,养父当时就带过来几个他与前妻的儿女,养父母之间无儿女。现在养父那几个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从时间上看是93年发部的,现在还有效吗?
事情是这样的,妈妈于2008年收养一名女弃婴,因为当时没有想那么多,的却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意识,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收养的权利。 而事实是他们根本没有不符合收养条件,当时妈妈35岁,爸爸年龄比妈妈稍大。但关键是我是他们的儿子,所以就不符合相关规定了,妹妹和我们一起生活13年,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亲情和亲人关系,当
现在是分居13了也没有往来【这是组合婚姻】。我户下有房产。一套。【单位分的经济房】房子的全部付款是我的女儿付清楚的【当时说了这房子谁付款谁要,任何人不得来争】自己有6个子女。因为跟这个女人没有办理结婚,离婚。我想知道以后这套房子我的女儿能够得到吗?现在我一直是和女儿住在一起的。我的生活起居都是她在照顾
我有一亲戚,36年前从医院收养了一个孩子[无亲生父母的信息],现该孩子已经结婚生子.因近年来,养子的一家人与养父母的关系很僵[养子在外地,从不抚养父母,而且每年变着花招向养父母要钱],养父母伤心欲决,想解除收养关系.请问: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如何解除?
您好!请问。律师 有二个朋友甲和乙。乙要向银行贷款。但银行要乙的收入证明(乙银行的工资证明),社保证明。乙是甲的员工,甲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结果乙拿收入证明(乙银行的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去贷款。想问问。如果万一出了问题,比如说,乙卷款跑了或者没有即时还款或者没能力还款。甲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