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大学毕业后找到了这份工作,干了一个月,试用期两个月,签了编外的试用期合同,现在家里有事想辞职,报告和电话都打了,管理人员也同意了。但是就是说需要交接工作,时间也不定,尽快招到人来和我交接,关键是我现在真的很急很急,事发突然,我也不是想给公司麻烦,这些辞职的时候都和单位说清楚了,但是公司就是没有具体的时间放我走。我身边有一个新员工,我带他也有一周了,他可以顶我的位置的,公司却说人手还不够,我感觉公司有有意不让我走的倾向。 现在距离我辞职已经有三天时间了,公司没有什么动静。到杭州总公司办理手续还要占一天时间,我真的是遇到了急事,不能这样没有结果的等下去。 所以我想问问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我的工资和报销什么的都没有领取,我该怎么办?
试用期没签合同 辞职后 公司按照规定扣除餐费和工作服费用合理不
试用期没结束 员工自行要辞职 因没签合同 也没提前写辞职报告 自行离职了 现在要发工资 按照当时说好的要扣除餐费 工作服费用 是否违反劳动法呢? 但是工作服的话她并没有还给我们 自己拿走了 扣工作服费用不合理吗??
我是2009年12.1号进的公司,公司告诉我们的试用期是2个月,每个月的25号发工资,说要压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我在2010年3月4号递交了《辞职书》,到2010年3月11号领导让我重新填了份公司制定的《辞职申请书》,至今他们没有招到人,也没有人来面试,我无法把工作移交给他人,但是我在2010年3月4日至3月11日已经将所有信息整理
你好,我在金华诺基亚专卖店上班,试用期一个月,一天工作9个小时,没有休息日,一个星期工作63个小时,我因为身体吃不消,电话打给店长说我不做了,然后店长说要扣我工资,说是没有提前说要以旷工为由,一天扣一百元, 这样合法吗?一开始面试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说明辞职要提前3天,就算她要扣工资一天一百也不合理吧,我
你好,我在金华诺基亚专卖店上班,试用期一个月,一天工作9个小时,没有休息日,一个星期工作63个小时,我因为身体吃不消,电话打给店长说我不做了,然后店长说要扣我工资,说是没有提前说要以旷工为由,一天扣一百元,这样合法吗?我还是试用期间 一开始面试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说明辞职要提前3天,更没说我随时离职要一天
我还在试用期,觉得适应不了这份工作,但公司要我提前1礼拜写辞职报告,而且这一礼拜正常上班.请问需要吗
我还在试用期,上班12小时,做了一个礼拜晚班后,觉得适应不了这份工作,想要辞职,写了辞职报告后,公司说要1礼拜后才批这份辞职报告,而且这一礼拜正常上班.因为没做满一个月,公司说没有工资.进公司的时候签了合同,要1礼拜前交辞职报告,但没有写明没到一个月不结算工资,请问我是否需要正常上班且没有工资. 如果不要工资,是否这
本人是做出纳的,试用期为两个月,刚做一个月多,由于个人一些原因无法胜任工作需要马上辞职,但老板说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当初进公司时都没说到要。本人写辞职信了,老板在后面批准要找到有经验人手接手交接完才能给我走,是否试用期期间也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呢?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
因为我对公司仓管工作不想干了,现在申请了辞职,副经理也签字了,但是财务方面非要我做交接工作,不然无法给我结算工资,可是我在25号月底我已经做过了,只是新的仓管现在不干了,也没签我字,请问我现在能走吗?麻烦纵律师帮忙解答下,谢谢!
我工作了3天 觉得工作部怎么适合自己 没签合同 在试用期内 我现在提出辞职 是否可以要回3天的工资 是有条件要提前几天提出辞职?
本人于9月八号在安徽省黄山市新开超市好又多上班,十月份和超市签订试用合同,合同上明确注明辞职要提前半个月,我于11月1号交了辞职书面申请。今天本是到期,但今天我去找上面人签字,上面人却用很硬性 的态度告诉我我不能走,必需要等他们找招到新的员工接我岗位才能走。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因为我现在很不满意这份工作
试用期交接工作确认无误辞职,后称交接的工作有误需负法律责任吗
工作职位是会计兼库管员,有试用期合同3个月,工作26天后经老板同意辞职。交接完工作,老板确认无误后辞职。但并没有递交辞职信和解除试用期合同。辞职一个月后(春节期间),老板称之前交接的工作出现错误,称劳动合同仍没有解除,仍有效。现要求回公司处理他所谓的交接工作出现的错误,如果不交接要求我负法律责任。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