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有大型企业的职工,1995年参加工作,2003年在非我本人原因的情况下,企业将我的人事关系转到它的一个全资子公司里(子公司有独立法人),我和这家子公司签订过几次一年一期的合同,(不是每年都签),保险也是由这家子公司从2003年开始上的;但是我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均没变,还在国有大型企业的一个
有一名员工,五点下班,下班后坐公交车回家途中突发疾病于次日晨二点死亡。此种情形属工亡吗,她家是农村的,家里有两个孩子,小的九岁,公司依据这种情况可能会承担哪些费用,请给予指教,希望给予法律指导,谢谢,急用!
今年劳动法规定3月起我市的最低的工资标准从原来的710调到930,而我们公司却将我们原来的一些补贴划分过去作为了调整,请问公司这么做对吗?我们也向当地的劳动局反映了,而他们给我们的回应说,“只要公司的最低工资符合标准,其它的补贴公司要怎么划分他们也无权干涉”,这样的答复合理吗?
您好公司从上海搬到昆山,设有宿舍,如在设班车,待遇提高,员工还是不去的话有赔偿吗?隔壁公司搬厂,劳动局说若公司提供相应的条件还不去就没有赔偿
我公司工资由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报销性补贴(如通讯费、交通费等)及福利(过节费等)等组成,我公司的考勤制度里规定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的享受带薪产假,请问公司女员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发哪些呢?谢谢
2006年男方和女方结婚后户口迁入女方家,至今未解决男方的土地问题和正常村民待遇等一系列问题,请问男方是否该享有土地?是否该和其他村民享有同样的待遇如:土地、土地征用补偿、拆迁补偿房屋名额、农村医保等等?
现公司的货源不是很多,公司经常给员工开出《无货下班放行条》,要求员工下班,现在有的员工在外面找到了打零工:就是手工帮其它公司做事,酬劳即时付清。现公司发现这一现像后,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员工外出的管理,并一经发现有员工在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跑到外单位去打零工,公司将向全厂公布员工名单,并取消其在公
你好,问题如题, 我司将离职女员工可在同市内其他地区享受生育险待遇吗? 需要我司为其提供什么证明或者到当地社保局为其办理报销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