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9月购置90平米住房一套,当年10月1日交房,本人属二套房购买者,根据2010年10月出台的房产契税新政策要加收契税。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24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
本人于2009年9月购置90平米住房一套,当年10月1日交房,本人属二套房购买者,根据2010年10月出台的房产契税新政策要加收契税。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24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
本人于2009年8月在**市购置90平米住房一套,当年10月1日交房,本人属二套房购买者,根据2010年10月出台的房产契税新政策要加收契税。 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24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
我是卖掉一套换一套的,但是我原来的房子还没有过户给买家,看中的房子已经领了产权证交了3%的契税,原来的房子紧跟着就过了户,现在就省一套房了,请问税可以退一半吗? 是江苏省的
在某些“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可以将普通住宅家庭二套房的契税税率由3%减少到1.5%,如果我少交了那部分的税费,会有什么后果吗?会触及违反相关法律吗?
在县城我有一个楼。在2009年末我用公积金在大连购买了一个98.99平米的楼,契税是按多少缴纳。那位律师帮我回答一下。谢谢
我是上海市宝山区的,09年2月买房,(预售合同和发票日期)09年9月得房,房产公司09年2月登记,我没收到交契税款通知,现在交应该按1.5%还是3%。 我希望能有明确的政策文件提供
之前有一套房子,商业贷款,未还清,2004年购买的,不足90平; 2009年8月购买了第二套房,也是商业贷款,不足90平; 第二套房子2011年8月才可以办理产权证,足足拖了两年 现在二套房契税升到3%了,我的第二套房子还需要补交契税吗?